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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时,老板的私人财产会被判充公还债吗?
公司,债务,股东公司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时,老板的私人财产会被判充公还债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2. 特殊情况:
凡事都有例外,以下说说涉及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
(1) 法定代表人作为股东的责任:
如果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股东,那么就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里列举一些常见的股东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形。
① 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独立的,那么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② 股东滥用自己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也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③ 股东出资不实、抽逃资金等等。
所以,股东是有可能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2) 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很多时候都是经营上的。比如从事非法经营;向工商、税务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有变更、终止时不登记公告,导致利害关系人受了重大损失等等。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因为法人的不当行为产生的债务,法人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因此,法人作为管理者,关键在于其行为是否“失当”,作为股东,也不能有“越界”。否则,有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倒闭谁都不乐意看见结果 ,要看一个公司的希望和未来 ,首先要看法人的经济头脑,和管理制度,更要看经营上的诚信 。关于承担问题 ,首先要看这个法人有没有自私经营的方式 。关于债务,要看公司清算结果,如果是私企皮包公司那法人(负责人)就要承担债务的责任 。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倒闭及欠债,要查一查公司帐目,经营情况,资金去向,公司法人是否有挪用或贪污行为,明确方向。如果有此行为,法人应该要偿还债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情况下,公司因欠债倒闭,不需要法人用个人财产偿还
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以公司的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是对投资人,即股东的保护,股东投资公司,其最大的损失就是其投资额,投资额损失殆尽后,没有连带责任。
股东已完成了对认缴出资额的出资,在公司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情况下,股东不再需要承担未偿还完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为股东,都不需要再承担责任了。
法定代表人需要用个人财产偿还破产公司债务的情况
1、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债务进行了担保。这种情况下,即使公司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法定代表人因为该担保应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2、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如果没有出资、未完全出资、出资有瑕疵、出资后抽逃资金,那么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未实际出资、有瑕疵的部分、抽逃的金额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比如法定代表认缴出资100万,实际出资60万,公司债务120万,不考虑其他因素,法定代表人需要补缴出资40万后,就不需要再对公司未偿还还的20万承担责任了。
现实中,企业破产后因有限责任,不需要再对未偿还的债务承担责任了,但仍有债权人继续找法定代表人要求偿还债务的。
3、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发生严重混同。这个严重混同,是指公司的资产和作为法定代表人股东的资产难以区分,此时,法定代表人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个严重混同,更多体现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4、因个人信用等原因需要,破产程序终结后,法定代表人愿意继续偿还债务。多发生于法定代表人是股东且实际控制公司的情况下,为了个人信用或东山再起,愿意偿还未还完的债务。
以上情况,大多发生股权结构穿透后,最后的股东是自然人的情况。如果股东穿透后,其股东是国资委或财政部的,这类企业破产倒闭后,尽管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破产负有直接责任,但也不需再找其法定代表人去偿还未偿还的债务(个人担保除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要分情况的,,一、法人不一定是公司的股东,如果法人不是公司的股东,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二、法人是公司的股东,这个也要分两种情况:1.首先看看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到位了吗,如果股东把注册资本全部实缴了,日后也没有抽逃注册资金,这时公司欠的债和法人股东都没有关系。2.如果公司的注册资金没有实缴到位,股东需要在认缴的额度内补足认缴的金额的,这时公司欠的债,股东或法人需要在认缴的注册资金范围内对未缴足的额度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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