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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事业单位签了一年合同,干了二十年,构成无固定期限合同工吗?
劳动合同,劳动者,期限和事业单位签了一年合同,干了二十年,构成无固定期限合同工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和事业单位签了一年合同,干了二十年,构成无固定期限合同工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肯定地告诉你,这种情况,要算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用工,俗称长期用工合同。
你的情况,应该是以前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临时工,当时用工不规范,第一年签了劳动用工合同,后来就光用不签,养成了习惯。一直干了几十年。
这种情况以前很多,现在少了,因为法律的不断完善,于是每年一签落到了实处。
我就知这种情况有很多,以前财政所有个临时工,当时叫财政税务助征员,从年轻时开始干,一直临时工干到六十岁。
但是,单位一直没给他买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了怎么办?一分钱没有怎么生活?于是我说根据199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单位不给你买保险,是单位的责任,单位损害了你的权利。
于是,他依据此条规定去找单位,结果单位花了十多万为他补缴了十五年保险,让他每月可领退休金。
那么,没签合同又在单位连续干了多年,都有些什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法对此以有规定。
从这个条文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你在事业单位干了二十年,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都是法定意义上的无固定期限劳动用工关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已经二十年了,还担心开除你吗,就算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也不涨工资,也入不了编,转不了正,现在主要关心你的工资,保险,有没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算,劳动合同法说的很清楚!而且你们签订的是劳动合同法,不是聘用合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法规写的明明白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键是有没有每个月发工资的工资表,这是判定你是什么期限工种的铁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问题的主动权己掌握在你手中。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2倍工资。劳动合同签订两次以上,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提醒劳动者注意证据证明存留!以备保障权益利益受到侵犯时以诉法律法规武器捍卫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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