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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苟晶和陈春秀这两个事件性质相同吗?
冒名顶替,事件,都是你认为苟晶和陈春秀这两个事件性质相同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事件性质差不多,确实都是冒名顶替。
陈春秀事件始终如一,她自始至终但是一个受害者和弱者,涉事各方都成了输家。但是苟晶事件有点出乎意料、波澜起伏,她自己最后却成了最大的赢家。
陈春秀讲的是事实,真实可靠
冒名顶替事件,山东决心之大、效率之高值得点赞,不到10天事件结果公布,不像网上曝光的XXX等人的恨国辱国事件,网友们等的花儿都谢了,至今没个结果。
确实如山东当初承诺的一般无二,这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专班详细还原了16年前这件事的来龙去脉,从冒领录取通知书、伪造档案、户籍造假、入学报到及资格审查、直到参加工作,没有一个环节遗漏,没有放过一人。
一共有29人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包括:山东理工大学副校长、冠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冠县武训高中原校长、以及顶替者陈XX等。
这些人大部分人都已经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尽管是如此,多数人还是认为处理太轻,因为这件事确实和陈春秀说的一般无二,陈春秀至今仍是一个受害者和弱者形象。
好多人可能没有注意处理意见的末尾有一句话:
“公安机关已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
很明显这事还没完,只是进一步更严厉的刑罚属于司法机关的职权,需要程序和时间,既然已定性为“犯罪”、“ 严重违纪违法”,处罚能轻了吗,相信这一天很快就会到来!
苟晶讲的是故事,后面有所加工
苟晶的故事,出现的时机很及时,成功地蹭上了陈春秀事件的热点。事件的性质很敏感,两次冒名顶替,比陈春秀事件好像更恶劣。北京的大学、野鸡大学等字眼更吸引眼球。
连《人民日报》都发出了愤怒的声音,大众都认为这又是一起严重的冒名顶替事件,但是官方公布调查细节后,很多人都很失望,感觉自己好像被骗了。
苟晶对这个调查结果表示认同,现在网友们基本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继续同情她,一部分则认为她是个骗子,因为她根本不是学霸,也没有考上北京的名牌大学。
其实从一开始她也没有说自己是学霸,也没有说考上了北京的名校,也没有肯定第二年又被顶替了,至于服从调剂等细节,自然也不必说。
处理结果出来了,15人受到了应有的党政纪处分,依然是非常的高效和严厉。
苟晶的故事讲完了,开头完全属实,中间省略了细节,结尾略有升华,好像很精彩的一部文学作品,跌宕起伏、悬念更生。
但是很多人都认为,她最后反而成为了最大的受益者,因为那个大学是她主动放弃的,而且她现在事业有成,借此事件说不准还能更上一层楼。
我想,网友们不愤的,一个是因为善良轻信人结果自己把自己给骗了,再一个就是被人当做棋子耍的团团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性质一样的!都属犯法。虽说后者造成的恶果略小些!但后者赔礼道歉未被原谅后。作为老师还兴师问罪。若不答应,就以参加高考的小妹相威胁!罪加一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截然相反!陈春秀是真的完整的被“顶替”了,是一个真正的受害者。那次顶替,直接毁掉了她的一生。而苟静就不同了,结果出来前,一路欢歌:自己是学霸,考试当年第四名,所以才被顶替了两次。而且前后矛盾的表示:我不想伤害老师,我就想要个真相。而且一再说明自己过得很好,宣传自己的业务。今天回想起来,估计苟静也会吴无地自容。也太活跃了!现在没话说了吧!居然称一个好学校为野鸡大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完全不同!陈春秀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被顶替,就相当于抢劫杀人!够精是自己选择的复读,根据平时的会考成绩应该能判断出来自己高考成绩怎么样。现在调查结果出来了,说自己完全不知情,完全说不过去。不是没有自知之明,就是自我感觉太好了!顶替者是犯罪。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够精说谎造成的后果也不亚于犯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差距十万八千里,陈春秀是顶替事件里受害者,无辜的被改变命运的人。苟晶的顶替与苟晶的人生没有一点关系。
法制层面,邱老师违法了,道德层面,苟晶就是一个十足的小人,坑师灭义,损人不利已,炒作赚流量。邱老师并不可恨,苟晶倒是挺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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