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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苟晶和陈春秀这两个事件性质相同吗?
冒名顶替,事件,都是你认为苟晶和陈春秀这两个事件性质相同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相同的是顶替,是一波人被处分。不相同的是,陈春秀低调,实在,正真因此改变命运。苟晶炒作,太假,其命运和顶替无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本质是相同的。都是影响恶劣的犯罪事件!
这个事件不该由分数多少决定,也不应该由受害人说谎不说谎决定!因为都是受害者。但很多人抓住苟晶说谎这个事情来为邱老头洗白。我觉得这种思想是要不得了,你得赶紧矫正你的三观了,要不离季子越为越来越近了!
犯罪嫌疑人理性受到惩罚,还被害人一个清白。有人说陈春艳事件性质更恶掠一点,但对于邱老头一家的好像更严重一点!甚至有部分网友为邱老头道不平!
但请大家牢记一点,陈春艳事件是多人作案,但邱老头大部分事件是邱老头一人所为!邱老头犯的罪叫数罪并罚!不应该严厉处罚吗?
有人说法律是冰冷的,但我想说的是,正因为法律的冰冷,才能做到法律的公正!陈春艳和苟晶都为受害者,都是被高考改变命运的人,都是改变了他们一生的人生轨迹。有人会反驳,苟晶是没报志愿,不属于改变,但是请您记住,她是在老师的忽悠之下没报志愿,而不是不想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个人认为苟晶和陈春秀都是受害者,陈春秀的情况比苟晶的结局更悲惨一些,都是那些自私自利的操纵者惹的祸,受到批判的应该是幕后利益链条上的每一个人,我们没有必要纠结被冒名顶替者谁的伤口滴血更多了。冒名顶替案件性质都是一样的,都是违法行为,案件已经水落石出,我个人认为陈春秀与苟晶都是受害者,都被别人当棋子耍来耍去,毁掉了别人的一生,两个人相比较陈春秀处境更悲惨一些吧!冒名顶替令人发指的违法行为。
高考作为我国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的选拔性统一考试,是我国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工具。因此,任何在高考中徇私舞弊的做法,都是对教育公平的侮辱与挑衅。冒名顶替侵害的不仅是被顶替者的个人利益,更是教育公平这块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从这个角度上看,任何想要对高考伸出“黑手”的人,都可谓是“大众公敌”。
高考是我国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的选拔性统一考试。40多年来,一代代人通过高考,将“勤奋刻苦”的价值观刻入肌理,将“知识改变命运”的信念融于血液,将公开公平的理念印于心底。高考已经超越了一场考试的内涵,与个人、家庭的命运紧密相连,承载着亿万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成为社会公平开放的一个标志性符号。伸向陈春秀、苟晶等人的黑手,侵蚀的是属于所有人的公平。
同时,高考还是为国家腾飞民族发展奠定基础输送人才的重要通道。的确,这条通往高等教育的路,虽然做不到让每一个人满意,但确立起畅通的规则,一代代人通过高考见证着个人拥有选择的自由成为社会共识,推动着社会劳动力素质的整体提升、社会结构的变化,更促进着国家科技的进步、经济的腾飞和国力的增强,一步步走进世界舞台的中心。冒名顶替者侵蚀的是属于所有人的未来。国家应该用法律保护受害者,严惩所有涉及冒名顶替案件的每一个人,严惩不贷。
山东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已经水落石出,大家对处理结果还是不算满意,大家认为处理太轻了。我个人认为农家女可以申请经济赔偿,甚至于追加追究一些人的法律责任。
一、大家都知道,农村生活水平比较差,考上大学是农村孩子鲤鱼跳龙门的捷径,寒窗苦读十几年为了什么呢?就是想改变自己的生活,改变自己的命运,追求幸福的生活。这十几年的努力如何评估呢?
二、农家女可以向顶替者索赔,这一切都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十几年的经济损失,她十几年的青春如何评估?被改变的人生轨迹如何索赔?
三、被顶替者毕业的学校、教育局、邮政局等部门都有失职行为,应该索赔经济损失。
四、如果说公安机关户籍人员,参与了转移户口,配合办理了假农家女的身份证,那么公安机关户籍民警和单位的行为变成为失职行为,是有过错的责任,这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五、一些录取院校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也可以去索赔。
总之,山东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所有涉及到的部门都有失职行为,如果有一个部门坚持原则,悲剧就不会发生。被冒名顶替者是受害者应该申请经济赔偿,违法者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真相不明,如何评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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