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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没给交社保怎么办?
社保,公司,单位老板没给交社保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去年4月22入职。三个月后转正的。到现在去查询社保老板说没交起。不过每一个月钱是扣了的。现在说补偿钱。多少一个月合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可以搜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社保局税务局投诉要求补交社保。也可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投诉要求补交社保。法律上不支持不交社保发现金的做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
如果题主服务的企业一直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这家企业已经违法。
如果像题主所说,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可是每个月在员工自己缴纳部分,公司又是已经按月进行扣除了的,更说明企业的欺骗性!
作为公司的员工,完全可以让企业进行补交。
首先,劳动法明文规定,员工一入职公司的当日,就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保;
其二,由于每年的社保缴纳基数是不一样的;
其三,企业在进行补交的时候,就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扣费标准进行(国家是有相应的要求和标准的);
其四,如果公司给员工缴纳了社保,每个员工都有属于自己的社保号,可以随时上网查询就知道。
综上所述,虽然不知道题主的公司属于什么行业?成立于什么时间?
但是,通过社保事项就能基本分析和判定该企业对于员工的发展和福利没有足够的认识和真心的去做到员工关怀,所以,就更不敢说这家企业对于员工的职业规划以及公司的相关体系了。
一个对员工最基本的福利都采取欺骗、违法、不重视,这家公司也不会有太大的发展!
如果员工对自己的未来是有要求的或者有一定的规划,建议,最好不要选择这样的企业!
因为,公司福利、公司体系和制度,也是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投诉,不过投诉之后的后果也需要考虑一下。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建立劳动用工之日起就应为其缴纳社保,这个是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任何人不得因为任何原因而放弃。
一般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包括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另外还有公积金,只不过这个不在社保范围内,也就是说这个暂时还没列入强制缴纳范围内。
一年没给缴,还扣钱,如果确定没给缴纳的话可以和公司协商,再不行的话可以到劳动仲裁处投诉。
折现费用怎么算,这里就需要明确几点。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多少,一般这块是根据员工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月数,也就参保日期到结束日期。各保险的缴纳比例。具体可以参考下图。
一般单位在折现的时候都会打一定折扣,这块也需要了解。
最后,只要手续齐全,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是可以补缴的,至于医保方面这一点就不享受了。
综上所述,社保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还是可以享受补偿的,能不还尽量补,不行的话就折现,但这块也要算好,以免吃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补交,每个城市的补交时间不一样。比如广州就只能补一个月的,你可以去社保网站查下社保补缴时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建议最好别要补偿的钱,让老板补交社保最好,以后补交会比较麻烦,累计15年达到退休条件之一,交了一年就前进了一步!
希望我的回答可帮到你,若需帮助,可关注+私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
从协商的角度来说,可以与单位协商补缴在职期间社保
1.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保是属于强制性的规定,是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为职工缴纳社保,对于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属于违法行为。
2.另外,社保的缴纳与职工是否在试用期无关,也就是说即使是在试用期,单位也应该为职工正常缴纳保险。
3.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可以与单位协商补缴去年4月开始到现在社保,如果协商不成,在协商的过程当中可以收集证明,证明自己是去年4月份入职工作的。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投诉
1.社保:如果与单位协商失败,单位拒绝为职工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保,职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投诉,要求单位补缴按规定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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