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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律师为一个所有人都知道他有罪,且确实有罪但苦于没有证据的人辩护成功,那他会感到苦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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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假如律师为一个所有人都知道他有罪,且确实有罪但苦于没有证据的人辩护成功,那他会感到苦恼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并不会。
为一个人辩护那是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职责所在。
至于说那个人是不是有罪,那是法官考虑的事情不是律师考虑的。也不是其他人考虑的。
你说是不是,你作为律师不能先入为主认为一个人有罪或者无罪。而应该认为他是无罪的。为他进行辩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冤假错案”要从根本源头上解决,且快速提高法律工作者旳职业水平,优化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最现实,见效最快的方案是:在法学的教科书里,就应该,不负责任,知法、犯法,违法造成“冤假错案”的法官,律师惩戒:
一,打入失信黑名单;终身受限。
二,调销“法律专业学业、职业资格证”,终身不能从事公、检、法等事业单位工作。
为国家的繁荣昌盛,长治久安,公平、正义。该是如此的时候了!
财务会计人员做假账,就是这样执行处罚了!效果无比的好![赞][赞][赞][赞][赞][赞][祈祷][祈祷][祈祷][祈祷][祈祷][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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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 虽然此题目在用词上有瑕疵,但大意还是清晰的,即问:律师为一个有众怨却因证据不足的犯罪嫌疑人辩护,在获成功后有无愧疚感或痛楚。
答案是肯定的,没有。虽然我不是法律工作者,也不是律师,但我知道这与良知无关,这是职业,律师是根据法律条款来保护其当事人免受不白之冤或迫害,就算该当事人罪大恶极,他也会应用所学知识为其做有理辩护,以而保障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额外侵害。
我能明白提问的意思,他想说的是律师长期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徘徊,当情理大于法理时,律师做为一个有良知的明白人,作出有违“良知”的辩护,是否会受到良心的谴责,是否有违“人道”,我非常理解这种心情,但从事理上来说我并不支持这种“心情”,虽然我也曾经为之有过困惑,但随着阅历的增长,这种困惑早已释然。
在国外电影或港片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案例,某一毒枭或黑社会头子,其恶行令人发指,甚至罄竹难书,但却能在其律师的帮助下,一次又一次的躲过法律的制裁而逍遥法外,那么,难道律师没有正义感吗?难道律师是在同流合污吗?这些都不是,法律是讲证据的,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法庭就无法定罪,而并非是律师有颠倒黑白之能,或者有游离于法外之才,更多的是律师知晓法律,善用法律缝隙而达到“意料之外”的效果。当然,这种“效果”有褒有贬,但都不失律师的精彩,也就是说律师尽其所能做了他该做的事,所以,律师不会为其所为而感得愧疚和痛楚。
至于提问所言“众怨”的问题,我相信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罪大恶极的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嚣张或敢于无的放矢,与社会制度及执法人员的责任心是肯有关系的,但此话题不在本问之列,所以不便多赘述,这里只需记住一句话就好,那就是:“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辰末到”。
答题完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享有的最基本的诉讼权利,并不因其是否有罪而改变。律师作为辩护人,是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的最基本的人权,使其免于遭受不公平的待遇。
同时,所有的法律工作者,都需要从法律的思考问题。例如您说的,所有人都知道他有罪,也确实有罪,但是没有证据,那只能说明这个人不构成法律上所认可的犯罪事实,这个时候就是无罪。
我们经常说,只有法院才有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除此之外,任何人和机关,都没有资格去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坚信凡是做过,就会留下痕迹,世界上几乎没有所谓的完美犯罪。因此,您的假设在我看来很大程度上不会成立。
辩护人能够帮助一个人免于刑事处罚,那一定是这个案子在办理的过程中,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如辛普森杀妻案,因为取得决定性的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这个证据就不会被认可,而其他证据无法认定辛普森是杀人凶手,所以他无罪。
法律之所以这么规定,是为了不冤枉一个好人。每一个法律人,律师、法官、检察官、公安,都只能够从证据的角度来认定一件事情是否发生,一个人是否犯了罪,而不是去找支持大家都认可的事件的证据,来印证这个事情确实发生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所有人都知道他有罪却还没有证据证实他有罪,这本身就是矛盾的,只能说受害人一方工作做的不够。至于为“有罪”的人辩护成功的律师,道义上会对受害人一方表示同情,但单就工作,不会苦恼。如果受害人一方聘了这个律师,他也会这样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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