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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精神赔偿金吗?
哺乳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期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精神赔偿金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没有精神补偿这个说法。如果要获得相应赔偿,你得符合这几点:非自愿被中断工作、被辞退是非过失性的、在法律规定的哺乳期内。
非自愿被中断工作。就是你是被辞退而不是你自愿离职或者愤怒之下辞职。不管因为何种情况主动辞职的都是不能获得辞退补偿的。
被辞退是非过失性的。如果你是因为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而被辞退,那也是无法获赔的。
在法律规定的哺乳期内。因劳动合同法对女性职工有特殊的生育期保护,所以如果你是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那么是有相应法律法规保护你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无权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间内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你先看看你的情况是否符合上述几条?如果你全部占理,那么可以问企业要求相应的辞退补偿,如果对方拒绝你合理的要求,你可以通过当地工会或者劳动保障局进行投诉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丶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没有违法违纪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二丶如果用人单位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首先应该在道义上予以谴责。其次应该给与哺乳期员工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按两个月个人月均工资的标准赔偿。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丶解决办法: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解决不满意,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请求仲裁解决;对劳动仲裁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违法的,一般单位不会这么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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