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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精神赔偿金吗?
哺乳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期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精神赔偿金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哺乳期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精神赔偿金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职场小龙虾观点】哺乳期是不允许解除合同的。
关于解除合同
不知道这个解除合同是你提出还是公司提出的。如果是你提出,除非是万不得已(时间、精力、压力等),只能说明你傻,如果是公司提出,这个是违反国家法律的。又或者是合同到期?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你主动提出解除合同。这个我就不分析了,哺乳期是有一个小时的假进行喂养小孩的。如果是自身压力大或者精力不济,单方面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没有任何补偿的。(我所有见过的所有女士,没有一个是哺乳期辞职的。不建议哺乳期个人辞职。)
公司解除合同。如果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这个时候公司是违法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履行合同,直到你哺乳期结束。你也可以同意解除合同,申请补偿金和赔偿金。前者对应单位辞职补偿,后者对应违法赔偿。具体金额按照各地有关部门规定。
合同到期。如果是合同到期,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自动续签,直到你哺乳期结束(和工伤期间合同到期一样的),这个时候企业也是无法解除合同的,否则,参照上一条。
总结
如果是你自己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及赔偿,如果公司提出,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给予补偿及赔偿
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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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正好和我前两天写的一个微头条相符:
劳动仲裁案件能够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题主可以看一看。
另外,哺乳期解除合同也分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哺乳期女员工主动辞职,这种情况下没有补偿金(如果因用人单位过错情形离职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第二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双方协商的条件执行。
第三种,哺乳期女员工无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违法行为,需要支付赔偿金。
第四种,哺乳期不是护身符,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的情形,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
无论是哪种解除劳动关系,都是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金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三期”女职工受我国法律保护,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按我国法律规定是没有精神赔偿金的说法的。 一、首先,我国劳动法律及相关法律法规重视对女职工特别是”三期“女职工的保护。 1、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二、当然,劳动法律法规重视对女职工的保护,并但不代表不能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不能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即存在过失性错误的,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用人单位则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此外,以下两种情形,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1、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也可以解除,但必须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三期“女职工主动辞职的,即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若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在没有过失性错误的情况下解除“三期”女职工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这个也不是精神赔偿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情况下女职工在三期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存在犯罪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劳动关系法律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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