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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精神赔偿金吗?
哺乳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哺乳期解除合同可以要求精神赔偿金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哺乳期解除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赔偿,但是没有精神赔偿金一说。
一般哺乳期的女职工很难找到工作,生活来源很难保障,因此国家禁止公司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到哺乳期结束这段时间解除劳动关系,一旦非法辞退,公司所付出的代价也会很大。
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相当到位,一般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赔偿2倍的经济赔偿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国家对三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因女职工处于哺乳期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行为很明显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的。此时,就需要单位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您妻子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至于你说的精神赔偿金与法无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哺乳期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要什么精神赔偿呢?违法解除直接要2倍补偿啊。
哺乳期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企业要解除劳动合同的,都视为违法解除。
即便你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也将顺延至哺乳期结束。
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外情形
哺乳期的员工,不是说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这几种情形,是可以的。
1、劳动者自己提出,这个无可厚非,如果是自己要提出来,那单位都可以同意。
2、劳动者违规,这个需要单位举证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这种情况下,如果是再哺乳期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企业破产清算,企业主体将不再存在,企业是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此之外,基本上企业都是不可以与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可以主张的权利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即两倍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算法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包含所有工资,如奖金、福利等。
2、或者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关于题主的精神损失费,法律上不会支持,基本上不会主张成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哺乳期不能解除合同。
违法解除的,适用双倍赔偿的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在哺乳期内被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可获得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其他经济补偿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可以明确地回答您,是不可以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于解除合同的相关补偿规定中均未涉及精神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经济赔偿的计算方式是:每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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