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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盘与实物不符,打官司能赢吗?
沙盘,开发商,广告沙盘与实物不符,打官司能赢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能赢,沙盘只是一个示意。具体还是以样板间,和你的合同为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看房子时最好录音,问销售,沙盘与实体是不是一样的。拍好照片,留好证据,打官司就能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赢不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购房者遇到沙盘与实物不符的情况,通常会感觉被骗了,但我要提醒——如果以沙盘与实物不符为由,贸然打官司进行维权,购房者大概率会败诉的。
购房者平时可能不会注意到,楼书或房地产广告上往往会有小字标注:本广告(沙盘)不构成广告要约。如果看到这样的字样,一定要特别谨慎的问明楼盘情况,否则很可能“吃哑巴亏”。
这是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用通俗的话讲,广告要约对房屋买卖双方具有拘束力,不得反悔;广告要约邀请就是人们常说的“广告”,开发商希望购房人能看到广告后明确表达购房意向并由此签订购房合同。
具体到沙盘与楼盘实物不符,如果偏差不大,比如外观颜色、楼间距等,并不构成广告要约。只有那种与规划和实物显著不同的沙盘内容,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广告要约,比如沙盘有游泳池,实际未建,等等。
归根结底,买房还是要以政府审批通过的规划文件和图纸为准,沙盘毕竟只是一种宣传手段,用于效果展示,不能完全当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沙盘与实物不符,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打官司。《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明确规定了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使用的七种类型,沙盘作为开发商促销的一种形式,添加了很多艺术手段使之更赏心悦目,但不是规划设计的完全翻版。购买者作为诉讼证据使用的有规划设计图纸、购房合同、收款收据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由于现在我们大多数人买的新房可能都是期房,所以在房子没有盖好的时候,我们就会在售楼部看到沙盘搭建的房屋模型,甚至有的楼盘还没有动工就已经搭建好了模型和沙盘。那么沙盘和模型又是以何为依据搭建的呢?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规划图纸或者总平面图 ,那么在取得正式规划图纸之前,开发商一般都会做很多不同的版本的报规图纸。但是只有最后得到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图纸才能作为最后实施的总平面图纸,这也是单体建筑和景观设计等后期详细设计的依据。也就是说总平面图纸只是这个楼盘总体或者框架性的设计,它只把楼栋的排布、设计指标和配套要求的法定化了,但是具体的楼栋、景观和配套等等具体的设计还要等到初步和详细设计等后期大量的工作去做,最后还要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实施。
但是开发商不会等到所有的工作都完成了,才会去制作沙盘和销售的。一般情况,开发商制作沙盘都是根据开发手续的进度来定的。大多数都是在完成报规和初设阶段的时候就会开始制作沙盘,制作的依据就是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和初设阶段的模型。一些不规范和胆大的开发商甚至可能用报批图就敢去做,这个没有统一的规定和要求,毕竟现在讲究的还是高周转和快周转。不过这样做还是要有足够的自信和操作,不然风险也会很大的。
最后沙盘按总平面图和设计模型做好了;后期设计出来的建筑等图纸以及景观、市政设计图纸等也都通过了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备案并得以实施。这些都没有问题,可买房者最后发现自己买的房子实际和沙盘存在差异。那么问题出在了哪里?
因为,沙盘是按前期的图纸和初设的模型来制做的,但是最终的景观布局等是以后期详细设计来施工完成的,初设模型后期也跟随设计进度详细的完善和修改了。所以,买房者才会觉得有所差异。
所以说如果过程中这些实施都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差异的原因起诉到法院的去胜诉的概率的确不大,法院的也会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去审理的。但是,我看到回答里有法律方面专业人士的回答非常棒,以虚假广告作为起诉的点,的确是个不错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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