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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是5000,为什么有的人收入800以上就开始交税?
所得,劳务,报酬个税起征点是5000,为什么有的人收入800以上就开始交税?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由于新个税法相对较为复杂,先捋一下要点,便于朋友们先建立构架:
一、新个税法起征点
(一)工资薪金5000元/月;
(二)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三项起征点都是800元/次;
(三)财产租赁所得起征点也是800元/次;
你所说的头条征税800元起,就是稿酬收入超过起征点了。
二、综合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选择纳入综合所得的年终一次性奖金;
纳税人若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三项所得,年终必须和工资薪金所得一起作为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
三、四项综合所得的预缴及汇缴
(一)工资薪金所得由发工资单位即扣缴义务人平常预扣预缴,年终再根据汇算清缴。
(二)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由支付所得的单位即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时预扣预缴,年终并入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三)预扣预缴时就涉及到题主所说的起征点问题了:
1、工资薪金低于5000元/月不缴,反之则根据计算判断是否缴纳;
2、劳务报酬、稿酬特两项800元以下不交,800元到4000元扣除800元以后按20%税率计算缴纳,4000元以上按扣除20%后的余额乘以税率20%计算缴纳;
3、特许权使用费项800元以下不交;800元到4000元先扣除800元以后,其结果再扣除30%,然后按20%税率计算缴纳;
4000元以上先扣除20%以后,其结果再扣除30%,然后乘以税率20%计算缴纳;
(四)年终汇缴时要合并计算上述四个综合所得,按规定计算出应纳税额,然后与已经预扣预缴的税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缴税;反之,退税。
四、新个税改革的三个亮点(便于大家形成理论体系)
(一)提高起征点到5000元/月;
(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赡养老人,房贷利息,房屋租金,大病医疗)
(三)历史上首次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
总之,起征点5000元/月及800元/次的规定已覆盖率大部分人群和大部分所得,既体现了税法的公平,也透出了税法的人情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这个问题是这样的,分两部分来回答您。
首先,您说的“个税起征点是5000”,应当说的的“月减除费用5000元”,而正确的说法应当是:取得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居民个人,每个纳税年度可减除费用(生计费用)60000元,当然还可以减除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完整的表述为: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收入额﹣费用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规定的捐赠。
至于“为什么有的人收入800以上就开始交税?”,说是缴税也对,但准确的说,是预缴。
从2019年开始施行的现行税收政策,对于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实行的是累计预扣预缴;对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实行的是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再具体来细说:
1.对于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1)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2)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这也就是包括您在内的普通大众所感觉到的“个税起征点是5000”的缘由。
2.对于取得劳务报酬的纳税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再按规定的劳务报酬所得所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来计算预扣的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
这就是包括您在内的普通大众所感觉到的“有的人收入800以上就开始交税”的缘由。
其实,不管预扣预缴时如何计税,所有的居民纳税人每一个纳税年度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所得(统称“综合所得”),到了年底时,都是一样的计税方式。
因为,从2019年度开始,对于取得综合所得的居民纳税人,每年都有年度汇算。也就是最终的计税算法都是: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收入额﹣费用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规定的捐赠。
这么说吧,张三2019年取得工资10万,李四2019年同样是取得劳务报酬10万元,假设他们两人的各项扣除都一样,那么,虽然在年度中间,各自预扣预缴的税款会有不同,但是到了2020年(3-6月份期间)经过年度汇算,他们两人最终所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一样的(多缴的会退还个纳税人)。
不知以上答复是否解决了您的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所得税是9个项目,计算方法各有不同。针对每一类收入,有不同的扣除标准。
此次大家比较关注的个税汇算清缴,其实是包括了四个项目: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
5000元这个标准,是工资薪金预缴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的扣除标准,而800元,是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项目预缴税款时的扣除额。
举个例子,
小王是个斜杠青年,在某单位任职,平时月薪10000元,并且还在某平台拍vlog,收入不太稳定,但是每次到了800元以上,就发现少了一块。研究以后,发现了以下情况:
1. 工资薪金是单位代扣的,每个月扣除基本费用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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