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企业在疫情这段时间到底该不该让员工带薪?
企业,员工,疫情企业在疫情这段时间到底该不该让员工带薪?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疫情走到这步,上不了班,大家心里发慌。企业开不了工,何去何从到了十字路口。有些企业可能以此让员工拿工资,总觉得到什么时候,徘徊犹豫,精于计算或者明哲保身,不想承更多的责任与风险。其实反过来,企业如果果还需要存在,有更大的发展,发工资是最大的感情投资,因为非常时期,企业有想法或困难,员工更希要你的帮助,而且“碗米是恩人”的道理谁都懂。有些企业亏不起,发工资可能性较小,员工也要同情与理解,能支撑下去,也不要为难企业,要长远想,过去了还是一个单位,一家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次疫情来势汹汹,防不胜防,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了一定影响,我个人认为,疲情是短暂的,对一些企业影响不大,不可能短时间就倒闭了,所以1要善待员工。2为了企业的运转必须付,1一2个月工资,给员工一些鼓历和支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带薪,因为生活还得往前过,除了吃喝拉撒睡,还有各种贷款要还。可怜了那些没有带薪的人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今年我们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让很多中小微企业面临着挑战。根据北大和清华联合做的一项调研显示,大约有85%的企业撑不过三个月。目前,据发改部门统计,中小微企业的复工率没有超过30%。
企业不经营就没有收入,但是企业的成本还是存在的。比如员工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单位的房租,银行欠款的利息等等。当然,国家确实也出台了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中小微企业2月到6月可以减免5个月的单位承担的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减半征收5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可以在6月底以前缓缴。
但是,职工的工资应该怎样处理呢?
关于职工工资的有关规定
实际上,国家级的职工工资支付文件叫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各省市可能有自己的工资支付条例或者实施办法。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明确,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各省市一般都是规定工资待遇正常发放。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各省市都是要求向劳动者支付基本生活费或者待岗工资,标准各地并不相同,一般是70%到100%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山东省是70%,青岛市是80%,上海市是100%。
如果是因为疫情遭到隔离的劳动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第2款规定,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被隔离的劳动者,既包括因密切接触被隔离的人员,也包括外地返回后对当地政府要求自我隔离的人员。
如果是说被确诊了,那么就不能享受这样的政策,只能按照有关病假的规定享受医疗期待遇了。医疗期,是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医疗期最短三个月,最长可达24个月。医疗期的待遇一般叫做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病假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
企业就是不支付工资怎么办?
企业虽然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让人们觉得很可怜,但是我们要知道职工是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前提的。员工没有收入,正常生活都难以过下去。比如偿还房贷、基本生活费用、子女教育费用等等。如果不按时支付工资是很严重的行为,国家的处理方案也是非常重的。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企业如果存在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或者正常工资标准低于最低工资的,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下达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应当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另外,对于逾期不改正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
由于有拖欠工资的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故意让企业倒闭,原先的企业主说不定会被列为失信人,高消费被限制,飞机都不能坐了。如果涉及侵吞企业财产的,不仅会被强制执行,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还是建议企业不要以身试法,否则会有一大堆麻烦事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