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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四次劳务派遣合同,现在说合同到期不续签。合理吗?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劳动者签了四次劳务派遣合同,现在说合同到期不续签。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签了四次劳务派遣合同,现在说合同到期不续签。合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你已经签订了4次劳动合同,除非你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应当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否则,可以搜集好证据去申请仲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把用人单位和派遣单位捆绑成连带责任人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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