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医保卡外借,能买保险吗?该注意些什么?
医保卡,保险公司,医保医保卡外借,能买保险吗?该注意些什么?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的医保卡经常拿去给亲戚买药的呀,这个有问题吗?还会影响买保险?我从来都没当回事呢!
我们会这么想,是因为对医保的作用和社保相关的法律都不太懂。
一、医保卡外借的法律后果
我们说医保卡外借可能需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这主要来源于《社会保险法》第88条和《刑法》第266条。
《社会保险法》第88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刑法》第266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为什么会有这样严格的规定呢?我们得先说下医保账户的构成。
我们的医保账户可以分为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统筹账户是参保居民住院时使用的,这是一个大盘子,这里面的钱很明显不属于我们所有,而是参保的居民共同所有。
所以如果医保卡借给别人住院使用,动的都是医保统筹基金里的钱,也就是动了广大参保人的钱,这就属于骗取医疗保障金的行为。如果涉及和医护人员串通等故意套取医保基金的严重违法行为,可能会负刑事责任。
统筹账户我们不能给他人去使用,那么个人账户呢?
根据我国《医疗保险条例》第22条的规定:
个人账户不得提取现金,不得透支,超支不补,节余滚存使用。从业人员、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可以继承。
从这个条例来看,个人账户可以继承,那就应该属于我们自己的,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了吧?
相关法律规定
虽然《医疗保险条例》中有这么一句话,但在《社会保险法》中却并没有对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作明确的界定,这也就导致各省在自行拟定当地医保条例的时候产生了区别。我们举几个地方的例子:
北京:没有所谓的个人账户,政府直接以现金的形式打到居民的银行卡里。居民看病时,门诊有1800元的起付线,起付线之下全部由自己承担,超过1800元的部分按相应的药品和比例报销;深圳:个人账户超过一定金额(一般是4000—5000元钱),在办理好关联手续之后,就可以为家人买药;重庆:个人账户可以关联给另外一个人使用;广州:允许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给亲属,用于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预防接种、体检和买药;上海:个人账户可以购买某些商业保险,以及作为某些定点健身消费使用。某些地区允许医保卡个人账户给他人使用
如果当地医保政策允许你的医保个人账户给亲属或他人使用,那么你的行为就是不违法的,保险公司也没有权利因此而拒赔。
如果当地医保政策没有允许医保卡给他人使用,你将医保卡给他人使用的行为就有可能违反了法律,日后理赔时如果出险的疾病又正好和你外借他人买药、看病的疾病相关联,就很容易引起理赔纠纷。
二、已经发生医保卡外借行为,如何处理?
保险公司是非常介意被保人有医保卡外借行为的。
一方面,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投保时的健康告知完全基于投保人的如实回答。而医保卡外借就属于不诚信行为,会让保险公司不敢相信投保人的健康告知是否属实。
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理赔调查最大的依据就是就诊记录,如果被保人有医保卡外借行为,会让保险公司在调查时界定困难。
因此,很多保险公司在面对投保人告知有医保卡外借行为时,出于道德风险考虑,基本都是直接拒保处理的。
医保卡外借行为保险公司容忍度极低
那么,如果你已经发生医保卡外借行为了,现在想投保怎么做呢?建议按照下面的方法来处理:
先查看当地医保政策,如果当地医疗保险条例允许个人医保账户给亲属或他人使用,保险公司自然也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可以放心投保;如果当地没有相关的医保政策,但你借给他人使用只是在药房偶尔买了点药,这种也不会引发理赔纠纷,可以放心投保;如果当地没有相关的医保政策,你借给他人门诊看病使用,这时候我们要分情况来看了:如果门诊看的是感冒、发烧、拉肚子等急性病,这种问题不大;如果看的是乙肝、肾炎等确诊的疾病,这时候一定要告知保险公司,但我们可以不告知外借事实,而是告诉保险公司自己被误诊了,并提供近年来完整的体检报告来自证清白,如果保险公司核保通过,以后理赔就不会有问题了;如果你借给他人看的是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由于此类慢性病可以通过药物控制,体检报告正常也不能自证清白,投保难度会相当大。但仍然建议如实告知,投保前自证困难,总要比日后理赔发生纠纷要好的多。我们可以选择支持医保卡外借核保的保险公司去投保,争取一个好的结果;如果你借给别人住院使用,由于用的是统筹账户的基金,这个问题就相当严重了,投保时务必如实告知!否则日后理赔必然会有纠纷,而且可能涉及到违法行为,得不偿失。如果医保卡外借次数太多,而且又是慢性病,情况复杂,如实告知基本不可能有保险公司承保的情况下,这里最后还有一招。投保时采取"超额投保"策略,也就是超过保险公司规定的免体检额进行投保,这时候保险公司都会安排体检,如果体检结果正常并承保后,注意千万不要在外借医保卡,这样日后理赔时才可能说得清。当然,这个策略存在一定的风险,慎重考虑后使用。这里列举了一些告知医保卡外借允许进行核保审核的保险公司,以及仍然可能会被拒保的情况,供有此类需求的人参考:
部分允许进行医保卡外借核保的保险公司
最后我们再说下,如果发生过医保卡外借,而且已经承保的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做来最大程度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之前医保卡外借次数不多,而且都是些感冒、发烧药,这时候我们只要注意不要再外借,然后就不需要特殊处理了;如果之前医保卡外借就诊的疾病是容易自证的,比如乙肝可以通过乙肝五项检查来排查,结节可以通过B超来排等等,这时候我们可以进行补充告知,并积极提供材料来自证自己是健康的,你尽到了最大诚信义务,保险公司对于此类易于自证的疾病通常也会继续承保;如果之前医保卡外借看的是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我们是很难自证的,这时候我们要做的就是医保卡坚决不外借,然后等合同成立满2年后再向保险公司进行补充告知。这时候合同进入了2年不可抗辩期,而且也有2年的空白就诊记录可以作为辅助证明,这时候做补充告知对我们会有利很多。上一篇:十公斤全自动洗衣机哪款好用?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