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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不发怎么办?
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工资不发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用人单位拖延或者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首先应该和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不过有的时候,你说破嘴皮仍然拿不到工资,于是就出现了新闻有报道的那一幕,大桥挂出横幅,上面写着黑心老板还我血汗钱,然后某某公司员工大桥上准备跳桥。
其实,用不着这么做,协商不成,还可以走法律途径:
1、先冷静下来,再去搜集您在公司工作过的相关证据,劳动合同,工作文件,工作照,工作记录等等,越多越好,对你越有利,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公司工作没满一年的,可以要求每个月的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
2、带着这些证据去劳动监查大队投诉,投诉的优点是快捷方便,让劳动监查大队调解,它没有强制性,只能到公司去进行调解,让公司知道拖欠的严重性,如果调解成功,工资就可以追讨回来,如果调解不成功,只能进行下一步。
3、到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如果你不会操作,可以咨询或委托律师代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社保局电话多少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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