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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楼盘未验收,物业现在要从盖完以后的时间算起收物业费是否合理?
物业费,不合理,物业小区楼盘未验收,物业现在要从盖完以后的时间算起收物业费是否合理?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小区楼盘未验收,物业现在要从盖完以后的时间算起收物业费是否合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不合理的。
从正常交付开始计算物业费,而正常交付需要经过验收合格才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高兴能回答这个问题。
开发商盖完房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区楼盘未验收,物业要从盖完以后的时间计收物业费肯定是不合理的。理由如下:
1、只有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才能交付使用。
项目完工和竣工属于不同的概念。完工指的是已完成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内容,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而竣工指的是项目完工后,通过规划、绿化、消防、环保、档案等综合验收合格,并办妥竣工验收备案表及工程档案备案手续。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发商将尚未通过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使用,属于违法行为,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这意味着,开发商将未经验收合格的房屋移交给购房人的行为并不具有法律上的“交付”含义。
2、物业费的收取是以房屋交付给购房人的时间为计算节点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已竣工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即只有已交付的房屋才能向业主收取物业费。
3、小区楼盘未验收,显然不具备交房条件,即不能视为完成了合同标的物的“交付”,从这个意义上讲,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但是,由于业主实际办理了房屋交接,也可以视为业主认可了开发商带有瑕疵的“交付”,从这一点来说,业主应当交纳物业费。
笔者认为,本例关于房屋的“交付”存在歧义,因此,物业费的收取不应以所谓的房屋“交付”时间计算,更不能以完工(盖完)时间计算。如果业主已实际入住未经验收的房屋,应承担自实际入住后的物业费;如果没有入住,则不应该交纳物业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当你问这个问题,说明你已经入坑~非品牌开发商的房子;
2.竣工备案后,才可以交房;
3.未验收,肯定不符合正常流程手续;
4.他收费也有他收费的理由,肯定已经有业主默认,达到交房条件(正常收房);
5.你入住了,不付物业费,物业人员工资谁来承担?
最后:房价跟智商成正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此做法不合理。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房子竣工后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经过五方验收认证,并达到办理入住条件,在媒体登报见报15日后,开始计算物业服务费,希望能帮到您[祈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肯定是不合理的。首先应按照购房合同约定,逐一达到交房条件后方可通知业主收房;其次收房后双方无异议物业费可按通知收房之日起算,若收房存在质量问题,物业费需按整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容易被邀请回答这个问题,答案是不合理。
首选楼盘未验收不存在入驻,怎么会产生物业费,小区楼盘未验收如果存在物业费事也是开发商的事跟普通业主一点关系都没有。
其次这个问题很笼统,如果物业已经入住,楼盘未验收前期物业的费用都是开发商承担的,如果提问的是开发商代表,那就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是业主就是不合理的事开发商就是合理的,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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