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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居家隔离期间,单位强制解除合同,如何处理?
疫情,员工,企业疫情居家隔离期间,单位强制解除合同,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疫情期间,单位强制解除合同。这个问题有利有弊,如果你在原来单位呆的时间很长,感觉没有更大的晋升空间,或者给自己不能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个人觉得可以接受解除合同,但是单位必须要履行合同的承诺,给于公平合理的违约金。而自己可以趁着这段时间好好学习,提升自己,去找更适合自己的工作。我也是这段时间和单位闹掰的,我感觉自己的付出和所得没有对应,让单位涨工资,结果单位给我炒了,我得到了违约金(三个月工资)。我现在找了个合适的工作,比原单位工资高出一倍。如果你感觉原单位比较适合你,单位要强制解除合同,你可以去劳动部门反应,疫情期间国家有规定不准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给适当的补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如果是因为疫情就强制解除合同,我认为这是不合法的。
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劳动者。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其次,我建议还是和企业协商,如果企业非要如此,可以进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疫情居家隔离期间,是国家执行关于防控疫情对居家对象的一个重要政策,任何人任何部门都要尊守配合,这是国家临时政策,单位因此强行解除员工合同是违规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利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应该是属于违法行为,去劳动局或者找律师吧。单方违约要赔偿你钱的。他们也没权利单方违约。有正式合同在就不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可以找劳动局投诉,申请强退补偿,维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使用法律,保护自己权益,找到劳动局或者是有关部门反馈真实情况!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相互理解吧,一个萝卜一个坑,公司要开业不能以为缺你不开业,作为公司你不能随便解除合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另寻新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会,定有原因,再笨的领导,也不会以此为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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