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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不上班公司该不该发工资?
工资,疫情,公司疫情期间,不上班公司该不该发工资?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听说各地不一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疫情期间,大家都比较难,企业未复工,很可能意味着没有收入,假如还有其他成本的话很可能企业会倒闭解散,我所在的小公司就是解散了而且还拖欠这年前的工资,作为员工我理解老板的难处,疫情面前大家都不容易,可以适当根据企业情况发一部分工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如何支付工资?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海曙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宁波国家高新区、大榭开发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保税区每月2010元;慈溪、余姚、杭州湾新区每月1800元;象山、奉化、宁海每月1660元)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金额来源于网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正规一点的都有,我们的话就只有基本工资2250。也有很多小公司也没有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要区分是否是因疫情影响,员工在隔离或者治疗期间,如果是在隔离或者治疗期间的,那么工资是要正常发放的。根据人社厅于2020年1月24日出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第一条明确规定:对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在隔离或者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劳动报酬,并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要看用人单位的状况,是否是属于停工停产,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延期复工之后停工停产的,那么工资支付是按工资支付周期计算。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一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具体看各个地方的规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家吧,你耗不起,公司也耗不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最起码可以发一部分让生活保障的工资,条件好的话,工资续上,都不容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补发部分工资,按当地底薪的百分之八十,但是用人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安排,也许会通知该员工上班,假若该员工以疫情为由拒不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会依法处理该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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