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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时和快递公司签订了一快递合同,一年后我离开了公司,合同还合法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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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我在公司时和快递公司签订了一快递合同,一年后我离开了公司,合同还合法吗?为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请问什么是快速公司?什么是快速合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合同内容,建议把合同发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针对您的问题,古奈的解答如下:
您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合同,需要区分合同的形式,不同性质的合同,产生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具体如下:
一、合作、加盟、承揽类合同
1、合作、加盟类合同是指你和快递公司在法律上是平等主体,你按照合同约定以承揽的形式承包快递公司一定区域的业务,由快递公司按件向你支付费用的书面协议;或者是双方约定顾客支付的全部快递费由你所有,你向快递公司缴纳一笔费用,这笔费用可以是一次性交纳,也可以是快递公司按你的利润收取提成的书面协议;亦或是其他与上述两种协议相似的协议。
2、合作加盟类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一经成立即合法有效。
3、只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您和快递公司没有协商一致解除该类合同的,合同依然合法有效,您仍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ok]
二、劳动、劳务合同。
1、劳动合同是指您与快递公司确定劳动关系后,作为快递公司员工与快递公司签订的书面协议。
2、劳务合同是指您为快递公司提供某项劳务,但快递公司不负有为您缴纳社会保险义务的书面协议。
3、您依法离职后劳动、劳务类合同对您不再具有约束力,即已失效。但有竞业禁止等限制协议的除外。
【古奈是否给您解释清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以公司名誉,双方都有公盖,是有效的,合不合法应该是谈不上。
因为只是双方的一个合作协议,你走了应该做好交接,在双方都能照协议运作的话完美,如有一方有不满意的话,可以勾通至满意,必竞是互惠互利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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