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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小股东,想退出,可是公司给我设置了很多门槛请问合理吗?
股东,公司,股权我是公司小股东,想退出,可是公司给我设置了很多门槛请问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股东退股方式,除了协商,也有如下单方退股的情况。
单方退股:是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
根据股东单方退出的缘由,单方退股可分为三大类。
第一,股东不能参加公司经营。造成股东客观上不能参加公司的原因很多,例如股东常年患病、死亡、乔迁国外、股东的股份被强制法律执行等。
第二,股东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对于这种情况,法律对此加以约束,限制为如下一些特殊情况:
(1)公司经营风险加大,超出其投资可以承受的预期。
(2)股东投资目的落空。股东投资于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取利润回报,如果长期未获取投资回报,则应当允许股东退出。新《公司法》 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淆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新《公司法》第75条第1款第2项就是这种情况。
(4)当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公司合并或分立可能会侵害个别股东的利益,也可能是提出退股的股东无法或者不愿意与其他股东建立新的人合关系。
第三,股东不适合参加公司经营。这种情况是指由于某些特殊情况的出现,股东不适于在公司继续呆下去,而提出退股。例如,当公司股东之间矛盾重重公司失去人合性时,当公司经营或表决长期陷入僵局时,当小股东遭遇大股东欺压时,当股东由于离婚而面临财产分割时。
退股是法律赋予股东的一项权利,有权利必有救济,为保证股东真正享有退股的权利,新《公司法》规定了诉讼救济的方式。新《公司法》第75条第2款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京益律师事务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作为一个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之一,看起来很美,但是股份制公司的现实是股东众多,尤其是小股东,而众多的股东并不可能都成为公司的执行者和实际行政人员。因此,根据《公司法》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情况分别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等机构代替广大股东执行股东的共同意志,决定公司的大政方针。
如果你是大股东,或者是权重较大的股东,你的发言权就相应的比较大,小股东发言权就比小,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策权是根据股份大小决定的。若你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你可以考虑进入董事会,这是公司的常务权力机关。如果你的股份额不够大,那么,你仅仅作为个人股东,你是无行政权要求主管罚款的,主管因故开除你,也是可以的,因为他只是开除一个技术人员,而不是开除股东。然后并不是说你做错了,你当然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比如向总经理、董事长反应,在股东大会上反映问题等等。
毕竟,如果只是因为是个股东便具有对公司的控制权是不现实的,公司的股东们的共同和最高利益便是企业良好的效益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公司执行股东们的共同意志,而对于个别股东的个人意志则是不能完全满足的。违规行为也自然有处理违规行为的方法。
这是白话简单的说了说,为了更好的维护你自身的利益和清楚你自身的权利,建议你研究学习下《公司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理。
股东推出的条件
一、两种股权转让的方式
1、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
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对外转让需要履行一定的内部程序,即:
①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通过解散公司退出公司
1、依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而解散公司
小股东在加入公司时应重视公司章程关于股东退出机制的设置,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
2、特定条件下提起司法解散公司诉讼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当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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