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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小股东,想退出,可是公司给我设置了很多门槛请问合理吗?
股东,公司,股权我是公司小股东,想退出,可是公司给我设置了很多门槛请问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得不说设计这个条款应该请了专业律师设计了的,我不是律师,只是对股权略懂一二,目前来看从法律上,对你确实很不利,在法律的框架解决还是很有难度的,毕竟你曾是公司股东,应该对公司里面的运营了解蛮多,可以想想办法,也许从别的方向解决,目前你跟大股东闹僵了吗?如果没闹僵,想办法打入内部,搜集获取更多信息,找别的方法解决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否合理,需要从公司立场和员工的立场两方面来说:
公司立场:只要不违法全是合理的,有些公司为了利益甚至做违法的事情。公司的目的一是为了留住人才,二是为公司争取最大的利益,减少风险。
员工立场:既想要股权,又要给自己以后离职和资金安全、保值、增值考虑,认为公司的条件苛刻,这也无可厚非。
处理方式:如果员工在签署入股协议时没有这些限制性条款,是公司在未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提出的,员工可以不认可,公司没有权力执行。如果在签署入股协议时已经写明限制性条款了,基本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处理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不合理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
作为小股东,在进退之间会有些被动。
一般退出,有主要的两个途径,第一转股,第二申请公司回购。
转股,包括对内,对外,对内只要其他股东有意接手即可进行转股,如果对外则需要先发函给所有公司内部股东,告知其预计转让价格,如果内部股东无购买意向,可以将股权外转。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对于回购,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您可以看一下是否符合如下的情况: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与持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管合理与否,这里面一个关键因素是是否合法;判断是否合法的依据是公司设立时股东之间的投资协议及公司章程;建议你看一下原始章程;当然如果大股东占的股份比例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又负责公司运营,单纯1/3以内的不管运营的股东维权是比较被动的;
建议,
1、仔细看章程原始约定;
2、提前搜集相关财务数据及运营数据;
3、关键时刻找第三方机构做审计及法律咨询;
4、其实沟通很重要,既然一起做生意肯定有一定信任基础的,最好不要走到法律诉讼这一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需要具体分析了,可以参照《公司法》,结合当初合伙的协议,进行分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不合理在入股之前应该想清楚。感觉不合理趁早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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