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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第六版发布,与第五版相比有哪些变化?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气溶胶,患者,病例国家卫健委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第六版发布,与第五版相比有哪些变化?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经呼吸道飞沫传播和密切接触是主要的传播途径,这没有变化。
五版中指出消化道传播途径尚待确认,六版没有提,或许是因为自粪便中检测到病毒核酸到现在,较长时间也没有消化道传播的证据!
再就是,相对密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自上海方面宣布新冠病毒或许以气溶胶的途径传播,人们就更加恐惧了,空气中会不会到处都有病毒,还能防得住吗?
一、什么是气溶胶传播?
气溶胶就是悬浮在空气中的颗粒物,不同于飞沫,飞沫有一定的重量不能飞行较长的距离,一般1-2m 就落地了,而气溶胶却能较长时间存在空气中,也不一定直线运动,所以气溶胶有可能飞行较远的距离。
病人咳嗽、打喷嚏都可能有小的飞沫喷出,飞沫若小到一定程度也就成了气溶胶,或脱水形成气溶胶,大多是直径小于5um 的水颗粒,但气溶胶再小也可能搭载大量的病毒。
二、气溶胶传播有一定的条件
那么是不是接触有病毒的气溶胶就会被感染呢?六版诊治方案中指出在密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高浓度气溶胶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感染!需要4个前提条件。
密闭环境,比如电梯中,什么是暴露?简单来说没有口罩、手套等保护措施。符合气溶胶传播4个条件的情况大概也只有医生护士给病人做治疗的时候,日常生活中这种情况应该不是很多!所以我们不要过度担心空气传播的问题。
总之,新冠病毒传播主要途径还是飞沫传播、接触传播,气溶胶传播多是在特定的环境下发生。不去人多的地方、戴口罩、勤洗手仍是预防病毒感染最有效的方法。我是@刘永毅医生 ,感谢您的阅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2月18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对比第五版,主要有以下这些值得关注的新变化。
1.流行病学的传播途径:\"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新增内容)
2.临床特点的实验室检查:\"重型、危重型患者常有炎症因子升高,为提高核酸检测阳性率,建议尽可能留取痰液,实施气管插管患者采集下呼吸道分泌物,标本采集后尽快送检。\"(新增内容)
3.诊断标准(不在区分湖北以外与湖北省,统一诊断标准)
4.诊断标准的疑似病例临床表现:\"具有上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像学特征\"(更新文字)
5.诊断标准的确诊病例诊断依据:\"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去除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
6.临床分型中重型补充说明:\"高海拔(海拔超过1000米)地区应根据以下公式对PaO2/FiO2进行校正:PaO2/FiO2X[大气压(mmHg/760)],肺部影像学显示24-48小时诶病灶明显进展\u003e50%者按重型管理。\"(新增内容)
7.鉴别诊断:\"轻型表现需与其他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相鉴别(新增),尤其是对疑似病例要尽可能采取包括快速抗原检测和多重PCR核酸检测等方法,对常见呼吸道病原体进行检测。\"(新增内容)
8.治疗中的一般治疗:\"抗病毒治疗:可使用α-干扰素、洛匹那韦、利巴韦林、磷酸氯喹、阿比多尔。注意药物相互作用。不建议同时应用3种及以上,出现副作用停用。\"(修改)
9.治疗中的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康复者血浆治疗:适用于病情进展较快、重型和危重型患者。用法用量参考《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一版)》\"(新增)
10.中医治疗(部分修改)
11.解除隔离和出院后注意事项中: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 “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改善”(修改)
12.解除隔离和出院后注意事项中:(新增)\"出院后注意事项\"
患者出院后注意事项:
1.定点医院要做好与患者居住地基层医疗机构间的联系,共享病历资料,及时将出院患者信息推送至患者辖区或居住地居委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患者出院后,因恢复期机体免疫功能低下,有感染其它病原体风险,建议应继续进行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測,佩戴口罩,有条件的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近距离密切接触,分餐饮食,做好手卫生,避免外出活动
3.建议在出院后第2周、第4周到医院随访、复诊
以上就是第六版《诊疗方案》需要大家去关注的新变化,虽然变化很大,但总的来说越来越科学严谨,纳入了新的治疗方法,增加了战胜疫情的信心。对于大众来说,总体防控原则不变,个人仍要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避免人群聚集,尤其是在逐渐开始复工之后。我们要坚定信心,同心协力,共同战胜新冠病毒!
#战疫必胜#
[小杨学习,欢迎关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多次对诊疗方案进行了更新,今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已经正式印发。与第五版相比,新增内容或继续强调部分跟我们所有人都密切相关,值得大家关注。具体变化,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1.存在气溶胶传播可能性:
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长时间暴露于高浓度气溶胶情况下存在经气溶胶传播的可能。
2. 留取痰液提高核酸检测阳性率:
为提高核酸检测阳性率,建议尽可能留取痰液,实施气管插管患者采集下呼吸道分泌物,标本采集后尽快送检。
3. 轻型病例要注意与上呼吸道感染鉴别:
对疑似病例要尽可能采取包括快速抗原检测和多重PCR核酸检测等方法,对常见呼道病原体进行检测。
4. 诊断标准不再区分湖北省内省外
诊断标准中不再区分湖北省内省外,确诊病例,首先必须是疑似病例,然后还必须满足核酸检测阳性或者与已知的新冠病毒基因测序同源。
5. 新增抗病毒药物:
磷酸氯喹、阿比多尔
6. 抗病毒药物不建议多种联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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