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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边市场)-双边发展是什么意思
平台,效率,互联网(双边市场)-双边发展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很多朋友想了解关于双边市场的一些资料信息,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与双边市场相关的内容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作者 | 分析师谢漠烟
公众号 | 分析师谢漠烟
原文地址 | https://mp.weixin.qq.com/s/qZzAmjA8r9Avs0nXhLMaCQ
报告导读:
平台,即双边市场,在快速重塑着整个世界。在本文中,我们探讨了如下几个话题:
平台为何具备更强的规模效应;是什么决定了平台的集中度;什么样的平台能够发展壮大;平台模式在什么情况下才是最佳解决方案;监管将如何改变平台。我们建议关注服务平台,如美团、贝壳、满帮集团等,另外可关注低估值且有想象空间的平台,如腾讯控股。
投资要点:
平台具备更强的规模效应。
平台,即双边市场,受益于消费者与生产者的相互促进,不仅仅能够通过规模降低成本,还可以通过规模提升参与者的体验。
四力模型决定了平台终局的集中度。
我们提出了四力模型,认为这是决定平台竞争格局的核心因子。我们认为,跨边网络效应的强弱、平台之间效率的差异化、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切换壁垒(多归属倾向)、单边规模效应四个点共同决定了平台是否能够实现垄断。
平台效率和流量战略决定了平台的此消彼长。
我们认为,效率之争是一切平台竞争的根本,而在效率趋同的情况下,流量之争则是核心。内容平台的核心竞争力是信息匹配效率,商品平台的核心竞争力是信息匹配效率和信息输入效率,服务平台的核心竞争力是信息输入效率和履约效率。
多样化和标准化决定了是否有互联网平台化的空间。
我们认为,互联网平台是否是一个行业的最佳解决方案,主要取决于行业需求多样化程度和供给标准化程度。需求越多样化,匹配越困难,平台越有用武之地。供给越标准化,互联网越容易替代线下。
监管下,效率将更加重要。
我们认为,商品和服务平台具有正外部,即平台目标与社会目标相符,监管将不会改变其根本的商业模式。未来,规模效应将被监管所遏制,效率之争将取代规模之争,成为互联网竞争的主旋律。
我们看好服务平台的投资机会。
我们认为,服务平台相对符合监管的要求,且发展尚处在早期,具有巨大的效率提升空间。我们认为美团的市场份额或得到超预期的上升,或带来投资机会。另外,贝壳、满帮集团、BOSS直聘也值得关注。
我们认为,商品平台中,字节跳动的抖音电商具备最大的发展空间,将持续蚕食高单价非标品的市场,在这一过程下,阿里、拼多多、京东等电商巨头的空间都会受到挤压。
我们认为,内容平台由于不具有正外部,将受到监管的大力制约,且受制于互联网流量红利的衰竭,已经进入存量竞争,未来的投资机会将相对有限。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关注低估值、有一定想象空间的平台,如腾讯控股。
风险提示:
部分理论尚未经足够样本验证,存在不准确的风险;互联网平台监管的力度、时间有超预期的风险。一、双边市场效应,让互联网平台规模效应更加强烈众所周知,互联网平台具有比绝大多数其它行业更强的规模效应,这是因为,通常互联网平台不但享有同普通行业近似的规模效应,同时也享有巨大的网络效应或双边市场效应。这使得互联网平台的规模效应更加强烈,更容易形成寡头或者垄断的市场格局。
本文将详细的阐述双边市场效应的定义和产生机制、静态终局格局、动态演进过程。
1.1 双边市场的定义:生产者和消费者相互促进的平台市场我们参照201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让·悌诺尔的观点,将双边市场按照两部分进行定义:
第一,市场中有角色不同的两类或多类参与方,在本文所讨论的绝大多数情况下,一边是生产者,另一边是消费者。但也有例外,如在陌生人社交(如陌陌、探探等APP)上,男用户和女用户可以构成一个双边市场,但其中并没有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区分。
第二,具备跨边网络效应:即每边的参与者数量的提升,可提升另一边参与者的效用或收益。在多数生产者和消费者组成的双边市场,生产者的增加可以提高消费者的选择丰富度,从而提高消费者的效用。而消费者的增加可以增加生产者的销量,提升生产者的收益。
所以,我们看到,一旦出现了双边市场,则会出现两边参与者(通常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相互促进的良循环。
1.2 双边市场的规模效应为何强大?通常而言,规模效应仅仅作用于供给端,但双边市场效应下,规模效应同时作用于供给端与需求端。所以双边市场的规模效应更为强大,更容易出现高集中度的现象。
规模效应有多种成因。但通常而言,规模效应最主要的成因,来自于规模对固定成本的摊薄,使得生产规模更大的企业,拥有更低的平均成本。
但对于双边市场而言,规模效应不仅作用于供给端,也作用于需求端。随着规模的扩大,不仅仅是平台的固定成本得到摊薄,与此同时,生产者和消费者对平台的需求也在提升。
1.3 网络效应,不是双边市场效应首先,我们在本文的研究中,排除网络效应。
网络效应是指,市场的参与者普遍是同一角色,且参与者的数量提升可提升所有参与者的效应或收益,譬如微信、QQ。通常而言,网络效应也有非常强烈的规模效应,会形成垄断或者寡头的局面。
但我们在本文对网络效应并不深究,主要原因包括两点:
第一,目前在互联网行业上市和未上市的大市值公司中,具有网络效应的平台非常少,目前看只有腾讯旗下的微信、QQ符合要求,如果我们把定义放宽一些,还可以算上一些竞技类游戏,如腾讯旗下的王者荣耀、和平精英等。
第二,网络效应的规模效应机制更为简单,虽然与双边市场效应的作用机制有共通之处,但很多规律并不适用。我们选择在后续的其它报告中再加以阐释。
有一个常见的误区,就是认为网络效应强于双边市场效应。实际上,这主要来自于网络效应在互联网中主要体现为熟人社交属,而熟人社交具有强烈的排他,且匹配效率天然不具备改善空间,所以壁垒极深。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效应强于双边市场效应,譬如我们可以看到,在陌生人社交中,异社交属于双边市场,而同社交更倾向于网络效应,但后者壁垒并不高。
二、平台竞争的四力模型:行业集中度由何决定?由于强规模效应,平台公司之间的竞争往往呈现寡头甚至垄断的竞争格局。但在现实中,很少有平台公司能做到一家独大。是什么因素让平台格局集中,又是什么因素让平台格局分散?这里,我们参考了让·悌诺尔的双边市场理论,加上我们对中国互联网公司的理解,提出了四力模型。
我们认为,平台的竞争格局由以下四个因素决定(“+”表明促进集中度提高,“-”相反)
跨边网络效应(+):即一边的参与方对另一边的促进效应,如上所述,这一效应越强,规模效应越大,也越容易促进竞争格局的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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