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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四大家(清代说文四大家)
说文,小篆,部首说文四大家(清代说文四大家)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王力先生把《说文》用下义界说解字义的方概括为五种,即:天然定义、属中求别、由反知正、描写、譬况。(《理想的字典》,载《龙虫并雕斋文集》第一册第350页,中华书局1980年版)
从释词方式着眼,有直训和义界之分;从释词目的着眼,有义训和声训之分。如果释词的目的在于说明词的含义,这是义训。如果释词的目的在于说明词义的来源,即选用与被训释词音近义通的同源字来作训释词或主训词,这就是声训。义训可以选择直训和义界方式,如上文所述,声训也可以选择直训和义界方式。
以上情况是用训释词说明被释词的语源,前人称之为推因。还有一种情况,是用短语或一两句话来说解被释词,并在说解中指明被释词汇的语源。如“韩”释为“井垣也”,这是解释词义,而说解中的“垣”字与被释词“韩”在古音中既双声又叠韵(同属迎母元部),意义也相通,所以实际上许慎是以“垣”释“韩”的语源。我们把下义界时对被释词进行声训的训释字称作主训词。读《说文》的说解要特别留心找出主训词。有主训词而轻易放过,只能算读懂了说解的皮毛;找出了主训词,才算懂得了说解的精髓。主训词都有实义,大都处于说解中的关键位置,只要从音义两方面去和被释词比较,并不难找到。拿上述例子来说,“斐”释为“分别文”,“文”是主训词。“娶”释为“取妇也”,“取”是主训词。“潮”释为“水朝宗于海”,“朝”是主训词。“婢”释为“女之卑者也”,“卑”是主训词。这些主训词自然贴切地指明了被释词的语源。
有时《说文》的一条说解同时使用直训和义界两种形式,而目的都在于说明语源。如“媒”,释为“谋也”,又进而说明“谋合二姓也”;“山”释为“宣也”,又进而说明“宣气散生万物”。有时《说文》首先说明词义,然后论述其得名的由来。
在现代一般的语词词典中不进行语源的解释,这个任务由专门的语源学词典承担,而传统的训诂则既包括义训又包括声训。尽管声训还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语源学的探讨,但是它所反映的古人对词义的语源学的解释有一些是可取的,我们在读《说文》的时候应该潜心体会,适当取舍。
《说文》分析字形结构有一套程序化的用语,简而言之,对于象形字多使用“象形”、“象某形”、“象某某之形”、“从某,象某某”、“从某,象某某之形”这些用语。
《说文》中除了指明“上”、“下”二字为指事以外,对其他指事字的说解用语与对象形字的说解用语大大致相同,多使用“象形”、“象某某”、“象某某之形”、“从某,象某某之形”等语。比较特殊的说解用语是“从某,某······”例如:“本,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木部》)“末,木上曰末。从木,一在其上。” (《木部》)说解中的“一”是指事符号。
《说文》对于会意字最经常使用的说解是“从某,从某”、“从某某”、“从······某”、“从某······某”;对于省形字使用“从某省,从某”、“从某,从某省”这些用语。《说文》中的异体会意字绝大多数是合二体会意,其中“从某某”及“从某······某”的形式可以连读成文。
《说文》对于形声字的说解,多使用“从某,某声”、“从某从某,某亦声”、“从某某,某亦声”、“从某省,某声”、“从某,某省声”等用语。形声字多为一形一声,“从某,某声”是形声字最通常的形式。“亦声”字是声旁有显示语源功能的形声字,古人称为会意兼形声或形声兼会意。“从某省,某声”,说解的是形旁有所省略的形声字。“从某,某省声”,说解的是声旁有所省略的形声字。
六书反映在字的构形上只有象形、指事、会意、形声等前四书。转注是给同义词造字的一种方法,除了在《说文叙》中许慎举出“考”、“老”为转注字外,在正文中从未提及,我们初学《说文》可以不必深究。至于假借,因为是以不造字的方式来满足记录语言的需要,所以许慎不可能指明哪一个字是假借,但是许慎指出了一些字的假借用法。许慎用“故为”、“故以为”、“故借以为”、“故因以为”等用语说明假借义与本义存在着引申关系。在《说文·叙》中,许慎说:“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讬事,令长是也。”也是把不给引申义造字仍用原字作为假借。后人讲假借比许慎又前进了一步,不仅讲引申本义的假借,而且讲纯粹借音的假借,而纯粹借音的假借最能体现假借的本质。
《说文》解释字音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对于形声字都注明“某声”、“某亦声”、“某省声”,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形声系统。把若干层次的主谐字和被谐字都系联起来,这就是汉字的形声系统。清代有很多人作过这种工作,其中严可均的《说文声类》最完整、系统。朱骏声的《说文通训定声》打破了《说文》原有的分部,按照形声系统重新进行了编排。更值得提出的是段玉裁作《六书音韵表》,经过对《说文》形声系统的研究,提出了“同声必同部”的理论。比如上述从“工”得声的字,以及从以“工”为声旁的形声字得声的字,都属于一个古韵部——东部(ong)。这个发现非常重要。从此研究古音不仅可以依靠《诗经》、《楚辞》等韵文,而且可以借助于《说文》的形声系统。
《说文》解释字音的第二种方式是用读若比拟汉代的音读。许慎在世时还没有发明反切,当时注音使用譬况法,有的用一字拟音,有的用俗语注音,有的用方言注音,有的用成词、成语注音,还有的以义明音。在用譬况法拟音时大多用“读若某”,有时也采用“读与某同”的说法。
许慎着《说文》,多处引用孔子曰、韩非子曰、贾侍中(贾逵)说、刘向说、杜林说、扬雄说、司马相如说、谭长说、官溥说、王育说······来说解字形、字义、字音,做到‘博采通人,至于小大,信而有证“(《说文·叙》),对于有些文字形音、义不清楚的地方,则标明一个“阙”字。
最后我们讲一讲《说文》注释的三种特殊格式。一是合释联绵词。对于联绵词,《说文》将构成联绵词的那两个字放在一起解释。这说明许慎已经初步有了词的观念。二是“连篆为释”。《说文》的正篆是被注释的对象,但是有时候正篆一身二用,既作为被注释字,又作为注释字,要跟注文中的字连读。例如:“离,黄仓庚也”,“参,商星也”,要读为“离黄,仓庚也”,“参商,星也”。本来,《说文》收字每个正篆后附列一个隶书,后来把隶书删去了,又误把与正篆相同的第一个说解字也删去了,所以才造成这种费解的体例。三是“复句为释”。《说文》的释文一般是一个词、一个短语或一句话,但是也有两个词、两个短语的时候,我们把这种体例称为“复句为释”。《说文》在流传过程中,有的“复句为释”中间的“也”字被删掉了,使说解变得晦涩难懂,如果补上“也”字,恢复成“复句为释”,释文就显豁了。例如:“寻,绎(也)理也。”(《寸部》)“标,本杪(也)末也。”(《木部》)以上所讲到的后两个问题涉及到校勘。古书流传过程中,不管是手抄还是刻版,都造成一些讹误。如果我们能够精心地体会《说文》的说解体例,自觉地订正讹误,不但可以大大提高我们的研读水平,而且可以培养我们严谨的治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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