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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四大家(清代说文四大家)
说文,小篆,部首说文四大家(清代说文四大家)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把两处(《说文·叙》、《汉书·艺文志》)记载参照起来看,可以肯定,许慎讲的“凡《仓颉》以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指的是汉初整理的《仓颉篇》(55章)及扬雄所作的《训纂篇》(34章),共14篇,89章,每章60字,正5340字。如果再加上班固所作的《续训纂篇》13章,总计102章6120字。那时六艺群书当中所能见到的文字大抵在这五六千字的范围之内。
作为供人查检的字典,《说文》收字全面、系统,不仅包括难懂的字词,而且包括常见的字词,《说文》收正字及重文共10516个,可谓集汉代文字之大成。《说文》也有一些常用字没收,甚至在《说文》的说解中出现的一些字也不见于《说文》的正文。其中有些字没收并非是由于疏忽,例如“刘、由、希、趾、铭、志”等字。当然,我们这样说,并不是要证明《说文》收字尽善尽美,而只是说明许慎的收字原则。事实上,由于许慎轻视后起的俗字,所以尽管在说解中随俗,使用这些字,但是坚持不把这些字作为正字收进《说文》。另外,由于疏忽或见闻不及,《说文》也遗漏了一些字。
《说文》的重文即异体字,包括古文、籀文、篆文、秦刻石、或体、俗体、奇字、通人掌握的字、秘书中的字,共九类。《说文》以小篆作为字头,与小篆不同的古文和籀文则作为重文。这是正例。有时为了立部的需要,把古文作为字头,把篆文列为重文。这是变例。秦刻石即秦朝时在石头上刻的文字,也是小篆。或体指另外的形体,多为小篆。俗体指在民间流行的字体,限于小篆。奇字指古代某种特殊的字体,属于古文。通人掌握的字,指来源于专家的特殊的字。秘书中的字,指那些讲阴阳五行、秘密而不公开的书里所用的特殊的字。这两类字也限于小篆。在以上九类重文中,古文、籀文、或体三类占了绝大部分,其他六类为数很少。
重文列在正字下面,不产生编排问题,而9353个形态各异的正篆怎么编排,确实是一个难题。人们在长期使用汉字的过程中已经对汉字的分部有了一定的认识。许慎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提出“分别部居,不相杂厕”(《说文·叙》)的编排汉字的原则。
许慎把众多的汉字按形体构造分成了540部,创造了一套成体系的“偏旁编字法”。
这540部又是怎样编排起来的呢?据《说文后叙》,是“立一为专”、“毕终于亥”,“杂而不越,据形系联”。540部按“始一终亥”编排,表现了许慎的哲学思想,这是时代风尚所致,不必苛求古人的。
“据形系联”指的是根据字形相近来安排次序。
部首排列也有“以类相从”的情况。
除了“据形系联”和“以类相从”之外,部首排列也有亳无道理可言的情况。南唐徐锴曾专论《说文》“部叙”(《说文系传》第三十一卷),试图把每一部的次序都讲出点道理。其实,在严格的检字法部首问世之前,部首的排列不管从形体出发,还是从意义出发,必然具有不确定,我们既不必苛求许慎,也不必强作解人。
每部当中列字的次第,大致来说是按照意义排列,把意义相关的字排在一起。按照《说文》列字的体例,凡是与部首形体重叠或相反的,都列于该部之末,所以“禁”、“禫”二字或者是被后人颠倒了次序,或是是后人附益的字。
许慎对于各部中字的排列都有一些安排,不过部与部之间因内容而异。
总而言之,《说文》的“部叙”和部内收字次第虽然有一定的安排,但是并没有严密的体例。初学《说文》,要查检某个字,往往不知道它属于哪一部。《说文》的部首是文字学的部首,与后代的检字法的部首不同。要想顺利地翻检《说文》,必须逐步熟悉《说文》的540部及汉字的构形。这当然不是件容易的事,就连刊定《说文》的徐铉也感叹说:“偏旁奥密,不可意知;寻示一字,往往终卷。”(《说文解字篆韵谱》序)好在中华书局影印的大徐(铉)本《说文》后边附有部首检字和正文的检字,能够帮助我们解决不少问题。还有一个办法,就是通过《汉语大字典》来查检《说文》。凡是《说文》所收的字、所作的说解,这部大型词书都收录了,并作了进一步的解释,可供读者参阅。
三、仔细体会《说文》的说解方式
《说文》说解文字的一般格式是:首先解释字义,其次分析字形结构,然后根据情况补充其他方面的内容,如引经作为书证,用“读若”标音,等等。对于部首,都要标明“凡某之属皆从某”这样一句话,而对于部首所辖的字都要标明“从某”来呼应。“从”表示在形体上和意义上的从属关系。因为《说文》只解释字的本义,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只列举一个义项,如果有必要说明另外的意义,则用“一曰”表示。大致说来,说解的次序是先解释字义,再分析字形,然后用说明形声字声旁及譬况读音的方法说明字音。
《说文》的释义方式,或者用词释词,或者用短语释词。用词释词,在训诂学上称作单字相训,又称直训。以上直训可分四种类型。第一种是甲词释为乙词,而乙词不采用直训方式进行解释。第二种类型是甲词释为乙词,而乙词又释为甲词,这在训诂学上称作互训。第三种类型是甲词、乙词、丙词同释为丁词,这在训诂学上释作同训。第四种类型是甲词释为乙词、乙词释为丁词,丁词又释为甲词,这在训诂学上称作递训。
以词释词的优点在于简洁明了,尤其是在沟通古今语言、对译通语方言方面更是其他释义方式所不能企及的。《说文》的用意在于把方言译成通语。直训的释义方式重在以易释难、以今释古、以通释别,系联了相互训释的各词之间的同义关系,展示了被释词所属的义类。直训的缺点是,对词义缺乏细致的分析,未能揭示出词的内涵和外延,对同义词只求其同,不求其异,不能使人了解到同义词之间的区别。
用短语释词,或用一句话、几句话来阐明词义的界限,对词所表示的概念的内涵作出阐述或定义,古人把这种训释词义的方式叫下义界。《说文》给词下义界,简明扼要,准确生动,具备了现代字典的特点。
《说文》对于数目、度量衡、亲属称谓的解释和今天的解释毫无二致,这是因为古今的认识一致。对于其他事物,例如对于动物、植物、昆虫等等,许慎尽管缺乏现代的学科知识,但是也能够从生活经验出发指出被释词的属别。比如“蚤”是一种昆虫,“雀”是一种鸟,许慎根据它们的生活习分别释为“跄人跳虫”和“依人小鸟”。在《说文》中经常采用这种类别式的下定义的方式,也就是说,在大类名的前面加上适当的限制或修饰成分。这种界说,一方面能够表现词的特点,另一方面还能够把这个词和邻近词区别开来。类别式的义界在《说文》中占很大比例。有些形容词没有适当的同义词不好互训,但是有相应的反义词,所以往往用否定语作注解。如“假”为“非真也”,“旱”释为“不雨也”。这样做既省事又明白。《说文》有时对词进行描写、比况式的说解。在《说文》中,对于实物、对于行为或状态,都可以描写或比况,至于对于历史和地理的叙述,也是一种描写,如释“馆”时叙述《周礼》,释“河”时叙述黄河的发源和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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