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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未到期被划为生态林,补助款归小队还是归承包人?为何?
承包人,补助款,土地承包地未到期被划为生态林,补助款归小队还是归承包人?为何?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所以补偿款应该归个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协商解决,一小部分属于承包人,大部分归结集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嗯,补助款是给承包人的,因为你是那块地的经营权,有那个经营权,但是给你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补助款肯定是承包人的了,因为地是承包人的,所以钱也是他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承包期间,承包人当然有份,应该协商解决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歸个人,歸生產队,生产队根据情况可给个人适当补助点。是比较托妥当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承包地未到期被划为生态林,补助款归谁问题,土地法有规定。土地法规定的所有权有两个,即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承包是使用权。不到的时间承包款由所有权方退还。地上物补助款归承包者,土地征收款当归所有权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归所有权人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承包地未到期被划为生态林,补肋款应归承包人,因承包人是有合同的,合同双方必须遵守诚诺,哪方违背合同是要赔尝另一方损失的,因此承包地未到期补助款应给承包地主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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