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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表明不给赔偿,说即使去仲裁告他也没用,员工该怎么办?
公司,用人单位,劳动者公司解散,表明不给赔偿,说即使去仲裁告他也没用,员工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老板这么样做法对吗?死猪不怕开水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解散,公司应按劳动法赔偿六个月的基本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告公司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最要紧的是,到工商局备案,告诉他们公司还有包括劳资纠纷在内的纠纷,不能注销。否则注销之后,在申请劳动仲裁,可能会面临不知告谁的尴尬局面。当然,即使注销,也是可以告出资人、控制人,但是很麻烦。
2、如果要走法律程序,最好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让法院强制执行公司的财产,能拿回一点工资是一点。法律程序最为重要的是执行,执行不了,即使胜诉了,也是一纸空文。
3、公司如果确实资不抵债,走向了破产重组甚至破产清算程序。就像楼上说的,你们的工资会在第一顺位,优先于其他的债权。这点事可以肯定的。
4、关于社保。既然有政府出面,我觉得是可以按照政府的方案,先自己把社保交上,以便进行下一份工作。但是下一份工作和社保缴纳情况有什么关系?明显不科学。如果下家以此为前提的话,肯定是不合法的。因为这样一来,大学生都找不到工作了。
5、最大的建议是,抱团取暖。集体向政府反映情况,到年底了,这么大的事情,政府肯定是会妥善处理的。不过,千万不能采取过激的行为。公司突然解散,不是简简单单的原因,更不全是政府的责任。合法维权才是王道。
6、如果公司老板本来有钱,但是采取了隐匿、转移财产等形式,拒不支付工资报酬。你们掌握相关证据,可以直接向公安局报案,因为老板的行为已经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高可以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去仲裁维权吧。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从入职起每年补偿1个月职工个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
另外公司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公司应该发一个月的工资。
如果劳动仲裁胜诉,但公司无力支付赔偿,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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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给付经济补偿金,但不好好给付和安抚员工,反倒大言不惭扬言去劳动仲裁告也没用。这也委实太过嚣张,告他是对劳动法最起码的尊重!
这种人见过不少,但经不起劳动仲裁的审理,一到仲裁委,声音和态度也没那么高调,最后还是该怎么赔什么赔。
因此,员工不要被公司表面现象所蒙蔽,有时候他们也是故意做出来给员工看的,让员工误以为他们公司背景深厚,可以干预仲裁办案。员工要坚定信心,克服畏难情绪,坚决用法律武器来维权,通过劳动仲裁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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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解散不给赔偿怎么办?】
可申请劳动仲裁。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被辞退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分以下三种情况,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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