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一般工伤需要休息多长时间?
工伤,个月,职工一般工伤需要休息多长时间?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一般工伤需要休息多长时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工伤休息多长时间没有确切时间规定,要根据工伤的伤害程度而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过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工伤程度比较轻微,一般由单位或大夫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也就是说一到六级伤残单位与职工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可以终止或解除。
一到十级伤残均可以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到十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就休息而言,毕竟职工受到了伤害,一般单位都不会太计较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国有或企事业单位有工伤休假,私企比较正规的也有休假,但大多数小型私企是不会有的,虽然劳动法有相关规定,但是现实中就不是那么回事了,你要是讲理讲法那就直接走人,好比企事业单位都有双休日,而大多数私企给普通员工都是一个月两天休班,甚至加班都不能正常给你加班费。所以说关于工伤休假问题要看你所处什么企业或什么单位,情况会各有不同。劳动法的制定就是为保护劳动者的,但愿社会个个角落的劳动者都能受到保护和重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个是按法律规定,但实际中往往不可能,就看你伤势了呗。如果缝针关节最少七天别的地方就三四天,如果什么事都没有修一天得了别找理由。就是一句话根据自己的伤势和医生开的诊断证明找老板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一般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部分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如福建省、北京市、山东省、重庆市等),对各类伤情停工留薪期期限进行了规定。在这些地区,由工伤职工条件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休假证明,由用人单位按《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书面通知本人。
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有异议的,以及停工留薪期期限满12个月的,提交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二、在没有制定有《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的地区,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轻微工伤要看情况,基本上轻微工伤好的期限是比较短的,那么在治疗期间不能工作的时候就算停工留薪期,如果情况严重的话就要一般不能超过12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
上一篇:今年红薯丰收但农户因无生猪难以消化,制作成淀粉效益如何?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