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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补偿金,试用期,劳动者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试用期与非试用期一样,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单位必须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比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双方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因此,试用期内被公司开除,公司应该赔偿三天工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没有的。
试用期好好表现,不迟到,不早退,加加班,对业务快速熟悉,能够迅速上手,相信很少会有辞退的。
但是法律上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无权只和你签试用期合同,不和你签正式书面劳动合同。还有你的试用期为3个月,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和你签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依据国情以及实际情况而定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看属于哪种类型了:
1,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以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解除,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的补偿和赔偿。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理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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