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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房产证,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房产证,房屋,双方没有办理房产证,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子没有房产证,即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取得房产证后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双方争议的房产,应当依法分割,在扣除尚未归还的银行贷款后,原则上平均分割;根据照顾子女与女方利益的原则,房子产权应当判给小美,由小美对小明进行补偿,剩余的银行贷款由小美负责偿还。法律规定,离婚时,男女双方对没有取得产权或者没有完全取得产权的房子发生争议的,如果两人无法协商一致,法院不宜判决房屋产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先判决由一方或者双方居住使用。在房产产权办好之后,如果双方对房产分割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法院起诉。所谓的没有取得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离婚时取得的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具备了办理产权登记的条件,只是由于当事人本身的原因未办理房产证的,不受上述法律规定的限制。
1.《物权法》(2007年10月1日施行)
第99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2.《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法释[2003]19号)
第21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该怎么分,自己协商好。待满足办理房本的时候再去办理。两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房产分割,一般看婚前还是婚后的,或者有没有婚前协议!婚前全款买没拿房产证的话,自己要提供购房款证明;婚后么,应该是按各自的出款比例,还有相关支出分,具体看法院怎么调节了!如果有婚前协议,那就一协ok!个人看法,勿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子,离婚时法院按以下原则处理:1、双方协商,协商一致,按双方协商方案处理。2、协商不成,但双方一致同意分割,且能共同确认房产现在价值,以双方确认价值为标准或者进行竞价,一方得房,给另一方相应补偿。3、对房产价值协商不成,法院暂时无法分割,先处理离婚和其他财产,争议房产告知双方将来房产证办下来,另行起诉分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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