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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当事双方各执一词怎么办?
证据,房屋,矛盾民事诉讼当事双方各执一词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民事诉讼当事双方各执一词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上了法庭,讲究的就是证据。就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证据的种类有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电子证据,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双方各执一词,证据类型应该属于:当事人陈述。如果各执一词,那就应该是证据相反,那么法官这时还要结合双方提供的其他证据进行判断。若双方都没有其他证据,法院会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为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这种叫“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闹到了法庭上,都是不可调节的矛盾,原告、被告自说自话,都说自己有理,都属于正常。这时候需要一个聪明的法官来分析、判断。遇到好法官不怕案子难,遇到坏法官难于上青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双方当事人要提供相关证据的基础上,还要法官依法客观正确的认定证据的真实性,这是实现司法公平关键的关键。比如说,买了一块地一半盖房屋一半做院落,这块地的使用性质是居住,盖房居住是使用土地的具体方式,院落空地是房屋的一部分,两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房屋的市场价值必须包含院落空地面积的市场价值,土地使用权面积是房屋面积与院落空地面积之和,并且房屋面积与院落面积都是居住性质,两者价格也必须相同。这就是对证据客观真实认定,也只有客观真实的认定事实基础上,按照法律要求与事实根据结合,才能做出客观公正公平的判决。实际情况是,很多征收拆迁方硬说只能补偿房屋,不能补偿院落空地,这是对房屋与院落空地这个同一体的错误认定,法官当依法坚决否定,这是依法保护合法产权的前提。 ……为了保证公平审理案件,法官必须坚持科学世界观方法论认识和审理案件。这就要以矛盾法则原理分析每一个具体矛盾中两方面是怎样又斗争又同一,对立的双方在什么条件下同一,具体怎样同一,在正确分析和认定事实的基础上,依法调解或判决,就有了公平的保证。举实例:火在炉子里,水在井里,这两个对立面不在一个地方,就是说没有同一性,也就没有斗争性。但在灭火条件下,水火就有了同一性,是把水浇到火上实现同一性,有了同一性,就有了矛盾双方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和基础,水浇灭了火,矛盾解决,这个具体矛盾的同一性只是矛盾双方互相依存的意义。 ……在土地上盖房屋,是房屋与土地同一的条件,待把房屋盖好,土地就转化为房屋。在这个具体矛盾中,房屋与土地是两个互相对立的方面,在使用土地居住的条件下,房屋与土地获得了同一性,具体方式是把房屋盖在土地上。这个具体矛盾的同一性,即有矛盾双方互相依存的意义,又有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的意义,是完整意义的同一性。任何矛盾的产生,发展,解决都是按固有的客观规律进行。像占有与使用权也是一对矛盾,占有权是使用权的前提和关键,使用包含占有,合法占有就必然同时存在合法使用。自觉运用矛盾法则和基本原理调解或审理案件,是法官正确适用法律,保证司法公平的关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庭陈述的主张需要有证据支持,在没有证据支撑的情况下,法官会根据案情以及证据规则等做出判决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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