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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足足用了二十年,为何司马光、苏轼强烈反对?
王安石,神宗,北宋王安石变法,足足用了二十年,为何司马光、苏轼强烈反对?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王安石变法,足足用了二十年,为何司马光、苏轼强烈反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王安石的出发点是为了富国强兵,拯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愿望和动机是好的,然而变法保障措施不力,反而形成一股官吏搜刮地皮,扰民害民浪潮。王安石变法所用之人都是在口头上拥护变法的人,他们贯彻着党同伐异的路线,大多是政治投机,他们的终极目标并不是整个国家的利益,而是为了谋一己之私,只顾自己飞黄腾达,以变法之名营私舞弊,侵扰百姓,违背了变法初心。
正是因为有这些种种敝端,所以一大批大臣都反对变法,如晏殊,富弼,司马光,苏轼等。
司马光在政治上属于标准的守旧派人士,反对变法,属于理念差距,与王安石有严重分歧,几度上书反对新法。司马光作为一个优秀的文学家史学家在治国理政方面似乎停留在书本道理知识上,对当时宋朝出现的许多问题并没有清醒的认识,后期就是为反对而反对了。
苏轼是对王安石变法中的一些激进举措表示反对,但在流放生活中,认识到民间疾若,肯定王安石变法中的有些有利于人民的内容,就又被司马光贬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司马光和王安石之争本质是民国时期的胡适和李大钊的问题与主义之争
历史上很多人都在关注王安石变法的措施,却很少注意到司马光反对的理由。
必须声明:司马光不是反对变法,而是反对拆迁重建式的变法,而是推崇在房屋没有出现重大损坏时采取维修加固的变法:
“且治天下譬如居室,敝则修之,非大坏不更造也。”
即:王安石建议拆迁重建,司马光反对拆迁、维修房屋即可。
是推倒重来,还是维修解决。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当年北宋的新旧党争的核心,也是大清甲午战争之后、民国建立后两次遇到的道路选择。
那么北宋需要拆倒重建吗?
北宋面临的问题是
1、官员数目膨胀,厄员问题。宋真宗景德年间北宋内外官员有1万人;宋仁宗皇佑年间内外官员高达2万人。官员数目膨胀,导致公务员工资开销巨大。
2、土地兼并严重,失地农民为了生活纷纷加入军队,谋求活路。宋仁宗庆历年间军队人数是125.9万。
北宋面临的问题在财政上的表现就是因为官员俸禄、军队俸禄、皇室支出等导致收不抵支。以下是北宋的财政收支表(匹贯石两)
1021年,财政收入15085万,财政支出12677.5万,盈余2407.5万,盈余率15.96%;
1048年,财政收入10359.6万,财政支出8938.3万,盈余1421.3万,盈余率13.72%;
1049年,财政收入12625.2万,财政支出12625.2,盈余0万,盈余率为0;
1065年,财政收入11613.8万,财政支出13186.4万,盈余-1572.6,盈余率-13.54%。
从上面北宋四年的数据可以看出北宋财政的一个规律:北宋每年财政收入存在滞胀,每年财政收入有下降趋势,同时每年财政支出都在1亿上下浮动。
司马光和王安石争论的本质
在《宋史 司马光传》中记录了司马光和王安石在熙宁变法前二人的争辩:
“执政以河朔旱伤,国用不足,乞南郊勿赐金帛。诏学士议,光与王珪、王安石同见,光曰:「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可听也。」安石曰:「常衮辞堂馔,时以为衮自知不能,当辞位不当辞禄。且国用不足,非当世急务,所以不足者,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光曰:「善理财者,不过头会箕敛尔。」安石曰:「不然,善理财者,不加赋而国用足。」光曰:「天下安有此理?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此盖桑羊欺武帝之言,太史公书之以见其不明耳。」争议不已。帝曰:「朕意与光同,然姑以不允答之。」会安石草诏,引常衮事责两府,两府不敢复辞。”
这段记录表达了司马光和王安石二人不同的态度:
1、司马光认为收不抵支,应当裁剪贵族和官员的支出;王安石认为收不抵支的原因是不懂理财导致。
即:面对财政危机,司马光主张节流,王安石要求开源。
2、司马光认为理财不过是拆东墙补西墙,王安石认为高明的理财可以在不增加百姓负担上增加财政收入;
3、司马光驳斥王安石不增加百姓负担可以增加财政收入的观点,认为一个社会一定时期内的GDP总量是固定不变的(即使变动也不会大),社会财富数目固定,政府收取多了,百姓能收的就少了,即国富民穷。
就一个蛋糕,国家切走大块的,人民只能一起吃那一小块。这就是司马光的观点:
“天地所生财货百物,不在民,则在官,彼设法夺民,其害乃甚于加赋。”
司马光对王安石变法措施的驳斥本质是对变法措施的补充
1、对于新设立的独立统称财政的三司条例司,司马光认为丞相是大局统筹,不应当过多参与具体事务,丞相通过设立三司条例司进行财政统筹进行治理,和小吏没有区别;
2、对于青苗法司马光认为危害在于:A、一般富人放高利贷都能获利,官府放贷是严重的与民争利;B、针对非强制放贷的说法,认为一般民众贪图贷款却忘记还贷风险——参考最近的P2P案例;C、官府以贷款金额为政绩,不加分辨的发放贷款,导致:穷人还不起,连夜搬走逃债;富人搬不走,几代人背负沉重债务;
司马光认为青苗法短期危害不足为患,长期危害巨大:
“今言青苗之害者,不过谓使者骚动州县,为今日之患耳。而臣之所忧,乃在十年之外,非今日也。”
“恐其逋负,必令贫富相保,贫者无可偿,则散而之四方;富者不能去,必责使代偿数家之负。春算秋计,辗转日滋,贫者既尽,富者亦贫。十年之外,百姓无复存者矣。又尽散常平钱谷,专行青苗,它日若思复之,将何所取?富室既尽,常平已废,加之以师旅,因之以饥馑,民之羸者必委死沟壑,壮者必聚而为盗贼,此事之必至者也。”
穷人逃难、富人变穷、用于赈灾的常平钱又拿去放贷收不回来,一旦发生灾害,或者发生战争,国家无钱可用,结果只有老少残弱饿死、强壮之人做盗贼抢劫。
苏轼反对变法根本原因在于价值观不同
1、结人心,不要与民争利。
“今坏常平而言青苗之功,亏商税而取均输之利,何以异此?臣窃以为过矣。”
2、厚风俗,以崇道德。
“近岁朴拙之人愈少,巧进之士益多。惟陛下哀之救之,以简易为法,以清净为心,而民德归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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