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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离,用社保可以约束他们吗?
员工,社保,劳动者员工自离,用社保可以约束他们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员工自离,用社保可以约束他们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作为员工来讲,他如果真的想要离职,并且已经有离职的念头,实际上用任何方式都是约束不了员工的,即便是你用社保来约束他们,也是不济于事的,再加上员工本身和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那么作为工作单位来讲,就无法正常的承担这名员工的社保待遇了,如果说需要继续承担这名员工的社保待遇,那么对于企业单位来说,就要无条件的支出所有的一个交费,所以说,对于企业单位来说,这样的做法是得不偿失的。
那么在员工离开工作单位以后,企业单位做的就是需要把自己公司的名单需要在社保去更新一下,也就是说把这名离职的员工从名单当中去除出去,那么这样一来的话,才不需要给这名员工承担相应的社保交费,所以说,实际上如果说你一旦从名单当中去除出去的话,那么作为员工来讲,他就可以自由的转移自己的社保了,所以你根本限制不了离职员工。
那么我认为一个员工想要离职通过一些别的手段是没有办法限制的,当然,我们所谓的社保也是根本没有办法限制离职员工的。我们只能够通过自己单位的一些改变,保留住员工的心,那么这才是工作单位应当做的,比方说一些管理模式的改变更加人性化一些,那么对于员工来讲,可能他就会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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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用社保压制员工离开公司管理的方法不赞成!社保是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险的缴纳是国家强制的,并不是仅仅针对公司,员工也是有义务和责任去缴纳的,所以员工不缴纳也是不合法,即使你让员工自己写书面声明是自愿的,但是一旦出了劳资纠纷,公司一定是违法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员工自动离职用社保可以约束他们吗?我相信员工如果说不愿意在企业单位工作的,那么任何手段和方式,都是约束不了已经办理离职或者是将要办理离职的员工,因为本身他已经没有心思在你这家企业单位继续工作下去,所以说你用这样的手段去约束员工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而且在正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之后,作为企业单位来讲,就不应该再承担员工的个人社保了,因为再承担员工个人社保的话,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所以说这种情况下,对于我们员工来讲,那么就可以正常的来转移社保关系了,只要是企业单位停止缴纳自己的社保待遇,那么都可以正常转移自己的社保。
所以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以后,企业单位如果说不愿意撤出员工的个人社保,那么他就要承担相应的费用,实际上员工已经离开企业单位,如果再承担相应的费用的话,对于企业单位本身来讲也是有损失的,所以说这样的做法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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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不可以逾期缴纳或少缴,即使员工想要离职,也不能采取这种违法措施挽留。
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少缴或缓交或将面临处罚。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并且,《劳动合同法》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离职有各种原因,如果想留住员工,真正解决问题,必须了解员工的诉求,例如,薪资福利、职业培训等等,只有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水平、良好的激励机制,才能真正留住员工,而采用社保去限制员工只会适得其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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