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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社保不在一个单位如何处理?
社保,单位,工资工资社保不在一个单位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工资社保不在一个单位如何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工资社保不在一个单位该如何处理?首先遇到这种情况,也是有可能发生的,但是要保证正常一点的,就是自己的社保待遇是按照自己实际工资的标准来交纳的,就不会有任何的问题。还有一点问题就是。自己的社保和工资是在同一个城市,那么这种情况下对自己来说就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一般出现这样的问题,一方面他是通过自己集团公司所在地来进行交纳社保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而这个工资的发放是由于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来进行发放,所以说就会导致这样的现象发生,但是同属于一家母公司,那么对于自己来讲也没有太大的一个影响。
其次有些公司,他因为工作地点和公司的注册地不是同一个地区,所以说就导致公司通过人事代理的方式来进行社保的交纳,当然这样的情况也是可以的,一方面可以在本地缴纳社保,那么对于自己来讲,本地缴纳社保就意味着可以享受到一个本地区医保的报销,待遇相对自己来讲还是比较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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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工资社保不在同一个单位,如何处理呢?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一个现象,你的工资是一个单位发放,那么你的社保是另外一个单位来交纳,都是没有问题的,而且这种现象是比较常见的,但是只要保证你所发放工资的单位和缴纳社保的单位是同一家母公司就可以了,这样的话都是符合要求的。
出现这种问题的情况一方面是很多企业单位他的集团公司来交纳所有员工的社保待遇,所以说你的社保待遇可能是由于集团公司来进行交纳的,但是发放工资的待遇是由各个分公司或者各个子公司来进行发放的,所以说就会造成自己的工资待遇和社保待遇,不是同一家公司,但是归根到底财务结算都是属于一家母公司,所以对于自己来讲是没有任何影响的。
当然如果说自己的长期居住地和缴纳社保的地区不是同一个地区,可能会对自己的医保报销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是个人医保账户当中的余额,是没有办法来直接使用的,这会带来一定的麻烦,但是如果说是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地区的话,那么即便是两家公司,根本就不会对自己造成任何性的影响,所以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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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工资社保不在一个单位该怎么办?
想要知道这个问题,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社保,社保的来历,以及它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的角色。
我国的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征,税务部门收社保费的程序细致严格,比如不让企业给员工少缴社保费等。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到这里我们对社保有一定的了解,那么关于不在一个单位上,我们该如何做呢!工资和社保不在一个单位,那就相当于异地,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就是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不在一个单位,如果是同一个账户,那还可以,但是是不是一个账户,那我个人感觉你所在的单位违反了相关规定!社保在我们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谨慎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委托社保代缴单位缴纳社保与工资发放单位不一致的协同管理: 1、委托人与工资发放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单位为委托人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2、委托人委托代缴社保单位代缴社保费用,社保费用由委托人自己承担(国家统筹和个人部分))。
3、发放工资单位与委托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的“社保费用”条款中约定,委托人在社保代缴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由发放工资单位承担报销,报销的社保费用要依法并入委托人的工资薪金收入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4、代缴社保单位到税务部门(2019年1月1日后)开具委托人已缴纳社保的证明单,将该证明单交给委托人本人,然后由委托人本人将该已缴纳社保证明单提交给发放工资单位人事部门存档备查。
存在两处工资收入,一处缴纳社保,一处发放工资的协同管理 :
1、居民自然人纳税人与发放工资的一个单位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并与发放工资的另外一处单位签订全日制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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