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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岗后可以要求原单位补偿未交的社保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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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转岗后可以要求原单位补偿未交的社保金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请:只要劳动者能提供相关的资料,证明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都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提出要求。
一、按照《劳动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形成了劳动关系,在30天以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签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双倍的工资赔偿。
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法定的权利。即使劳动者不愿意接受,同意单位不予缴纳,用人单位也必须依法缴纳,这是劳动法赋予企业的义务和责任。
三、不论企业破产、倒闭、改制、转行。职工进行人员分流。企业除了要进行资产剥离,偿还还银行贷款之外,还要支付职工的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补齐欠发的工资、以及欠缴的社会保险。
国企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责任公司的,新改制的企业应该全部接收老国有企业的债权、债务。职工身份置换后,新企业应与全体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续缴各种社会保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还真的没有看懂你这个转岗是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辞职都到新单位工作,可以要求原单位补缴未交的社保吗?如果是因为原单位没有为你缴纳社保而辞职的,当然是可以要求原单位为你补缴未交的社保,还可以要求原单位进行经济补偿。
第一,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在提前三十天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原来就业的单位在你和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期间,没有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你是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才辞职的,这种情况是完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的。
第二,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据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你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转岗的,也就是应为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而辞职转岗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月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
第三,维权的途径。
对于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是社保部门举报,如果在仲裁时效内的,可以提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当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在走相关的法律程序之前,你要收集好有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到单位填写的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工作牌,工资条等。仲裁文书或是法院判决文书生效后,单位还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妥善保管好有关的法律文书。因为如果单位补缴社保超过两年的,转移社保关系时,如果发现补缴时段超过两年的,必须要验证所有的判决文书或是仲裁文书。
总之,如果你是因为原来的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而辞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应当缴纳年份的社会保险,并可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转岗后可以要求原单位,补偿未交社保金吗?
一,用人单位按合同执行。
本人在原单位工作,签订了用工合同书,上面说明了每月上多少工作日,给予休假日,每月多少工资,不含五险一金,几项劳动保险金有单位给予交纳,单位实行带定。
二,转岗必须跟用人单位要签下用工合同,
转岗到新单位,工资高效益好,到了新的单位适应新的环境,工作舒服心情乐意,哪么必须签订合同,按照劳动法所颁发文件执行,严格尊守贵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做到岗位责任制,爱岗敬业,勤勤恳恳,爱厂如家,踏踏实实兢兢业业,吃苦再前,享受再后,重活赃活抢着干,让单位领导对你的工作和成绩给予一个肯定,哪么工资和待遇都要得到同等相待。
三,五险一金,退休养老。
不管农工和正试工都要交纳″五险一金",农民工也好,正试工人也罢,以级国家干部都必须交纳,不存在铁饭碗,到了六十周岁退休后,生活不用愁,哪么有福可享,有养老金确保你的生活开支,解决了你的后步之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不论是否转岗以后,那么都可以要求原工作单位补交自己没有交过的社保待遇。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企业单位和自己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那么都应该依法来承担个人的社保待遇,所以说缴纳社保待遇是企业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不交纳社保待遇,相当于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它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
所以说,要求企业单位来补交自己的社保待遇是一个很正常的现象。作为企业单位来讲,那么也要严格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来,实际补交员工的个人社保待遇。比如说你的劳动合同是三年前签订的,但是你三年以来一直都没有交纳社保,所以说以往这三年的社保待遇都应该由企业来进行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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