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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长期被误解的,是哪几句?有正解吗?
道德经,老子,万物老子《道德经》长期被误解的,是哪几句?有正解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特别是那些有争议的内容,希望听到更多不同见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子从自身小宇宙,感受天地大宇宙。达摩十年面壁似枯桩,印证内心运转奥妙。天人合一,绝非假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老子的《道德经》被“误解”的地方有很多,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读,正所谓“《道德经》八十一章,注者三千余家”。
只是老子驾鹤西去太久,他本人又惜字如金,没有留下对《道德经》更深入的解释,所以后人的解读即便各有各的道理,也可能未必是老子原本的意思。
今天我列举3处,算是常见的“误解”了。这些问题还留有争议,我只说一下我的个人看法,还望各位看官担待。
误解一:“老死不相往来”说的是人们的关系差到不交往的程度吗?
《道德经》第八十章说:“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这句话经常被后人,尤其是我们今天人所演绎。说两个人关系不好,不好到什么程度了呢,就说他们到了“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而且《礼记》中还说:“来而不往非礼也”,俩人的关系不好到了“非礼”的程度。
这其实是一个大大的误解。在《道德经》中,老子描绘的是一幅理想的生活美景,意思是相邻的国家距离很近,鸡犬的叫声都能彼此听见,人们沉浸在自己美好的生活中,不希望外界打扰,不需要强力的外力干涉他们产生交集。不像孔孟儒家,老子对于世俗实务并不多关注,对于儒家推崇的“仁义礼智信”等规范人们日常行为规范的理论,在老子的眼中被归类为德中的“下德”,而老子本人则更加推崇与“宇宙之道”、“自然之道”更精神契合的“上德”。
“不相往来”这句话是老子为数不多的谈论现实事务的言论,但也反映的是他“上德”的思想,所谓:“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无为,而有以为”。他主张“无为而治”,主张最高的统治境界应该是顺应自然、顺应人民的自由意愿,而施加法律、礼教等外力手段来迫使民众违背己愿,则是最低的境界。于是,在《道德经》中老子还说:“虽有舟與无可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意思是即便有了船和车,也没必要使用;即便有了武器和盔甲,也没必要拿出来使用。
“不相往来”这句话反映的是老子憧憬统治者的统治手段能回到上古的“上德”境界,从而让人们的生活能回归自然。小国寡民,比邻而居,安居乐业,没有外力干扰,不希望有人强迫他们武装起来发动对邻国的战争,不希望他们因为无法缴纳赋税而借款放贷,不希望被迫地与别人产生“交集”。
因此,“老死不相往来”说的是人们生活幸福的结果,是一幅人们美好生活的图景,而不是说人们关系差。
误解二:老子说过“大器晚成”吗?
“大器晚成”这个出自《道德经》的成语,在今天被我们很多人视为励志的座右铭。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成功需要时间、需要积淀,比起一步登天,人才更该是“大器晚成”的。然而仔细想想就会觉得奇怪,老子从来不是“励志导师”、也没劝人发愤图强,甚至走向另一极端,他劝人“上善若水”、“少私寡欲”、“知足常乐”。
那么问题就来了,“大器晚成”这个词到底该怎么解释,甚至于老子到底说过这句话没有。
1973年长沙马王堆出土的汉代帛书给出了答案。帛书中的《道德经》原文是“大器免成”,而不是通行本中的“大器晚成”。在我看来,“大器免成”更符合老子的原意。意思是,如果到了一定的年纪,用掉了一定的时间,还没有成就的话,那么就顺其天意、顺其自然吧,不要再刻意地追求人为的结果。老子一直推崇“自然无上”的思想,任何人为的、刻意的改变自然的行为,都是在画蛇添足。正所谓“大巧若拙、大辩如讷”,事物最初的状态往往是最好的状态。而且“大器免成”跟《道德经》后文的意思也更加对仗,后文说:“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意思都是说最好的东西是最初最朴素的东西,受外力干预最少的东西。
但如果把“大器免成”这句话理解为劝人要放弃,会不会太丧了呢?别着急,老子可不是一个“负能量”的人,他还说过:“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塔,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就足够正能量。在我看来,“大器免成”这个词的解读,应该不能放在方法上,而放在方向上。老子不是劝人做不成就放弃,而是说当你努力了很久还没有起色的时候,说明你可能真的违背了“自然之道”,是逆势而为,这时候就不要勉强了,抓紧换一个方向努力,换一个更加顺从你的内心、顺从自然天意的方向。老子倡导的是不要钻进牛角尖里就不出来,而要灵活、随性、至柔。
误解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的原话真的是这样吗?
古人写书是没有标点符号断句的,《道德经》也不例外,因而学者之间出现过很多断句之争。白岩松就说过他读《道德经》中的“道可道,非常道”就读成“道可道非,常道”,意思是“道理有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这是正常的”,也有他的道理。
在这里,我要说一个从古至今争论了很久、声势很好大的断句之争,与其说是“误解”,不如更客观一点说是“争论”。
这句话我们后人更多地读作“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它的断法出自三国时期经学家王弼编著的、也是后世最多流传的《道德经》版本。在这里,“法”是一个动词,意思是“效法、仿照”。
然而后世以唐代李约的《道德真经新注》为代表的、也是我个人比较赞同的一派,认为这句应该读作“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李约为了承接此句上句“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的意思,把此句中的“人”改为“王”。李约认为,如果原句按照“王法地,地法天”来断句,那域中就不是“四大”而是“五大”了,与上文矛盾,因此不能这么断。
在我看来“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断法是讲的通的,而且更符合老子的思想。这里的“法”,应该做“以…为法则”讲,而“地地”、“天天”、“道道”,应该类似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讲法,意思是地之所以为地的道理法则、天之所以为天的道理法则。人中的君王只有以地、天、道、自然为处世法则,他治下的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王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一种并列关系。人和地、天、道一起,并立于域中组成四大,最后殊途同归归于自然,这更符合老子天地万物对立而统一的世界观,万事万物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形成一个有机的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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