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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农村给孩子盖的办了房产证的房子,现在孩子户口落到了市里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父母在农村给孩子盖的办了房产证的房子,现在孩子户口落到了市里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父母在农村给孩子盖的办了房产证的房子,现在孩子户口落到了市里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有个不成文的习惯,自己的房子就是自己的,爱给谁给谁!如果父母没有明确指定房子要送给谁,自然而然的儿子就可对号入座接承父母的房子,在旁人看来是最正常不过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宅基地本身虽然是集体的土地,但他同国家土地是一样的,百姓也有着自己的使用权。既然有使用权就应该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就应该享有继承权力。
现在我们国家的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个人所拥有的只能是房屋的所有权而非土地的所有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所以你不能单独继承你祖父的宅基地,但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房屋并且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并且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而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的规定,向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对此父母走后的[宅基地]、及市内[房屋],无论儿女户口在哪里,都不能根据儿女户口的变更而变更。都不能根据儿女户口的消失而消失。同样也不能根据户口的存在而存在,那样的话会非常荒唐可笑的,是不切合实际的。
作为父母的宅基地、房屋、财产、将来想给谁就给谁,任何人都无权干涉的。要知道关键一点这期间他们的继承人,所对的是[人],而并不是什么[户口]。 可以,那是你的私有财产,任何人无权占有。但如果房子没了,宅基地是集体所有,国家应收回。老家的父母的房子可以确认产权的和土地确权证书
一、宅基地属于集体财产,合乎规定的本集体成员只有使用权,不构成遗产,不产生财产继承权,仍在村中的子女,在老人亡故后,对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但不叫继承。二、按照我国地随房走的原则,当地面房屋还在,房屋属于财产,是可以继承的,当继承房屋时实际上也就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从上面所说的情况看,继承现象可以发生。此种情形,和在城市改造中,城中村的房屋要扑迁,拆迁的补偿款可以继承的道理一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老宅已无人居住,家中的人口已全部转为城市居民,不要自行拆迁,一旦自行拆迁,由于你家已不再有人是集体成员,或者该集体已不存在,原有的使用权将随之灭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过户房产与户口没关系,我们现在不分城市和农村户口!统一为家庭户!可以直接过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的,但是现在一般农村应该是没有房产证的,一般都是宅基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一定吧,看具体情况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如果孩子的户口已经迁入到了市里,那么最好不要用过户的方式给孩子房屋。可以用继承的方式。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准有城镇户口的居民拥有宅基地。但是如果是继承的话,那么自然可以获得农村的房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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