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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离职,需要赔偿进修费用及违约金吗?
违约金,劳动者,用人单位护士离职,需要赔偿进修费用及违约金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根据《劳动合同法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劳动者可以不支付违约金,1.单位没有专项培训只是普通的学习而没有产生培训费用的,2.双方没有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金的,3.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因对员工专项培训而产生直接费用的。4.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劳动合同的。
总结: 根据以上分析,没有竞业限制和保密义务普通员工来说,在单位为期进行专项培训产生费用并约定服务期的情况下才会有违约金的问题和违约数额的法律规定。并详细说明了承担违约金三个条件,不承担违约金的四种情况。0
给劳动者的建议: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期协议时应该仔细看清是否约定有违约金,如果根据自己的情况属于四种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情况可以拒绝支付违约金。如果自己具有承担违约金的三个条件,最好能主要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单位通过法律解决,判决员工承担违约金的话,对员工以后的职业生涯还是有不利影响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用担心。把培训费用全额付给他就可以了,不用交违约金。另外也是看你这个合同怎么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是否需要赔偿需要综合来分析,这个其实是服务期的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用工企业对劳动者进行专项技术培训会有一个服务期的协议用来约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护士离职是否需要赔偿进修费用及违约金首先要看这个进修属于什么性质,学历提升也属于进修。学历提升显然不属于专项技术的范畴。其次劳动者的离职原因,如果劳动者离职是属于单位方面的原因,那么劳动者属于被动一方,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显然也是不合理的。再次有没有协议约定,如果有一个合法有效的协议约定的话可以参照协议的约定,如果没有的话那就谈不上违约金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一个劳动法的问题,无论是护士还是其他职业,在进行研修之前,企业都会与之签订进修协议,协议当中会规定进修时间进修费用,进修之后服务的年限,如果在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之内,是需要赔偿进修费用的,进修协议当中正常都会约定,分阶段分比例分批次的进行赔偿的一个约定。如果如果已经超过了协议规定的服务年限,离职时将不再需要支付进修费用。如果没有进行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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