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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休息期间没有年休,单位没给未休年假的工资,合理吗?
职工,工伤,年休假工伤休息期间没有年休,单位没给未休年假的工资,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一、工伤医疗期,公司应当按照正常工作工资全额发放。
二、工伤医疗期,一般最长12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迟到24个月。具体根据医院的诊断来确定。
因此,如果是工伤医疗期,公司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给员工年休假,要么调到下一年度一起休,要么就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所以公司的这种做法肯定不合理,但没必要单独为这个事情找公司。可以等工伤事务处理好了,一起找公司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合理。
一、员工因工伤而享受的工伤待遇。工伤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完成工任务,而造成的伤害,按照工伤条件,达到标准后,才享有的待遇。
二、年假是员工根据工作年限所享有的一种休息权利。
两种应当同时享有,不因工伤而剥夺员工休年假的权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单位没给未休年假的工资,属于不合理的做法,损害了员工合法休息休假权益和应有补偿。此情形容易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
发生工伤的职工根据伤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企业若以受伤职工享受工伤休息期为由不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做法不合理。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的,应在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标准额外再支付2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单位除支付应付相应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应付数额加付赔偿金。
职场中应注重操作细节,用人单位合理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并作书面告知,尊重职工权益;对职工因本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遵循职工自愿选择权益,但务必要求书面提出。
用人单位和职工均遵循法律法规,做好日常操作细节,才能有效预防劳动争议,减少用工纠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不影响带薪年休假,停工留薪期休满之后,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年假,指给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凡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还指出带薪年假不包括国家法定节日等相关规定。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工伤休息期间就是停工留薪期,与休假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不者不能相互顶替,因此工伤期间也可以享受年休假待遇。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因此工伤的停工留薪期是员工因工受伤在治疗健康期所享受的原工资待遇不变。
二、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六条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企业因为你工伤休假了没安排你休年假,应当支付你未休年休假期间的工资,金额为你日工资的三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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