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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热天公司给室外工作的员工买清凉饮料,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
福利费,职工,高温大热天公司给室外工作的员工买清凉饮料,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大热天公司给室外工作的员工买清凉饮料,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请:也应该属于“福利”之一吧!
我公司每年在高温季节来临的时候,除了给户外施工人员发放高温补贴以外,都会安排劳资、工会、后勤人员买一些绿豆、冷饮、人丹等防暑药品,送到各个施工项目部。
我在预制构建厂任厂长的时候,只要进入“三伏”天,有职工在外户作业,每天都会为职工熬绿豆茶,买冷饮和食品。利用班组回收的下脚料,如:水泥袋子,钢筋头、预制小件等等,将卖来的钱作为班组的收入,购买些防署降温用品发放给职工。
我认为,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有企业,要想把企业做强做大,首先要有一大批乐意为这个企业,出谋划策、甘愿赴汤蹈火的劳动者,你只要把这些劳动者视为你的兄弟姐妹,与他(她)们同甘苦共患难,他(她)们才会为企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到了夏天,天气炎热,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国家规定对室外工作的员工要发放高温补贴,这样的补贴一般跟工资一起发放,而且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
另外企业为了保证员工在室外工作时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一方面调整工作时间避免中午在烈日下工作,另外给室外工作的员工购买防暑降温的药品和清凉饮料,这是国家允许的。只要数量合适应属于职工福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答:是属于职工福利费核算的内容。
职工福利费是企业准备用于职工医疗卫生、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方面的资金,按现行政策规定,企业的福利费可以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进行计提,并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也可以按实际发生额列支,若与税收政策规定不一致时,应作纳调整,年末账户余额清算结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属于“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
①劳动保护,是要求特定岗位员工必须在工作期间使用的用品,具有特定性,用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②劳动保护费支出只能是企业为员工发放的物品而不能是补贴。
③专岗专用、为工作而发放的用品支出就是劳保费,而提高职工生活质量、具有普遍性的各种补贴支出就是福利费!
劳保费只能指实物,而福利费则不限于实物!
相关政策:
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
第十五条纳税人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可以扣除。
第五十四条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②《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三)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国务院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公司为员工在高温工作场所准备的白糖、绿茶等清凉饮品和解毒剂,准确的说应当归属于劳动保护费,属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支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并且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是的,按照职工福利可在税前扣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给室外工作的员工买清凉饮料,属于职工福利费,如果天气很热,还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如下: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a.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
b.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
c.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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