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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离职后发现怀孕了,还能要公司赔偿吗?
双方,劳动合同,公司协商离职后发现怀孕了,还能要公司赔偿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不需要吧,公司是之前不知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协商一致解除的还能反悔么?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是什么意思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很多人从字面上理解误以为是可以和公司一切商量着来。其实它就是劳动合同法里规定的一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没有符合其他解除的条件,于是双方就解除合同这件事都表示同意的意思。
解除后公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也是有法律规定的,而不是公司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就得同意经济补偿金也得商量着来。
这种解除方式对公司来说是最稳妥的方式,能够避免解除后方发生劳动争议,例如违法解除的风险。
协商一致后能不能反悔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在达成一致后,会签订解除协议,这份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当你和公司就解除合同这件事达成一致后,如果还没有签订解除协议,你还是可以提出反悔的,例如你发现自己怀孕了,不想解除了,或者以此为由提出增加补偿等。但是一旦双方确认签字协议签订之后,就不能反悔了,和是因为什么没有关系。
签了解除协议后还能申请仲裁吗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双方都同意解除合同的意思。如果解除后发现自己在职期间权益受到了损害,也还是可以就具体问题申请仲裁的。例如发现公司没有为自己缴社保等。只是不能说公司违法解除,因为你们就解除这个事情是达成一致的。
但是如果解除协议里有涉及兜底性条款,明确员工在职期间的工资保险假期等各项福利待遇均已享受没有异议,且公司支付的经济补偿已包含所有一切对员工的补偿的话,再去仲裁可能不会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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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行,离职协议系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属有效协议,双方均应依法遵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需要确认协商离职是如何协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是这种情形下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你已经提交了辞职信,即使你辞职后发现怀孕了,从法律上讲公司还是不需要给孕期的补偿金,这种情况只有跟公司商量,希望公司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给补偿,要么就申请仲裁,公事公办吧,能不能行让仲裁庭判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既然怀孕了,就保持好心情,把宝宝健康生下来为上策。去要赔偿,肯定没那么容易,还要折腾,生气什么的,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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