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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后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法律效力,预售合同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后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后有法律效力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法律效力,对双方有约束力,如果符合出卖条件的房屋应该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经过备案登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同只要它本身不违法,公不公正它都有效。你提问看意思是要限制第三人对房子所有权的主张,如果是这个意思,你就要失望了,无论合同怎么公证,你拥有的只是债权,而不是房子的所有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本身就是合同的一种,合同自双方签订后,一般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方式就能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即使不进行公证,也会具有法律效力。公证的作用是利用具有法定证明能力的第三方加强合同的真实性,是在有冲突的文书出现时,一种优势证据的表现形式。也就是说,当有另一份一模一样的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出现时,被公证过的合同具有优先采纳效力。
另外,补充一点,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说明,登记备案不属于合同生效条件,但是,登记备案后比公证更有利于对抗第三人。
所以,比起公证,更应当关注是否进行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以上答案,供参考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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