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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3000元!因电动车占着的车位被他人停了车,金华男子为泄愤将他人轿车的两个车胎给扎了, 你怎么看?
车位,下策,车胎赔偿3000元!因电动车占着的车位被他人停了车,金华男子为泄愤将他人轿车的两个车胎给扎了,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赔偿3000元!因电动车占着的车位被他人停了车,金华男子为泄愤将他人轿车的两个车胎给扎了,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这个问题,真的应该规范一下,车位紧张导致很多人,什么花盆,破车子,电瓶车,还有标准化的自己买一个请勿停车的牌子放下来霸占车位的,五花八门无奇不有,而且有的地方城管对此也不管不问,装看不到,更有过份的有的人干脆加上了地锁来霸占车位!这是金华三路口偶拍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公共车位,自己私自占用,还故意毁坏财物。
只赔偿3000元,属于从轻处罚了,一般损失在2000元以上就可以负刑事责任了。
如果是私人车位,被别人车辆抢占确实气愤,但是这也不是故意损坏财物的理由。
这种情况有很多手段是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提醒”的,扎车胎,砸玻璃,划车之类的属于下策中的下策,属于损人不利己的办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遇事切勿冲动,理智解决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明真相,不作评价,不过双方都有错,我知道的是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有专门的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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