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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农村拆房建房是怎么补偿?
房屋,拆迁户,北海绥阳县农村拆房建房是怎么补偿?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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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绥阳县住房圆梦行动
(农村危房改造)
享受对象:在当地居住的农业户(户籍改革前的农业户籍),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民年均纯收入;居住的房屋经鉴定为危房(一级危房、二级危房、三级危房中的任意一种);属于新一轮农村危房摸底调查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属于各乡镇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备注: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1.已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2.已转为城镇户口(户籍改革前的非农业户籍);
3.已进入城镇享受保障房政策;
4.享受生态移民和异地扶贫搬迁政策;
5.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6.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7.为改善居住条件进行分户;
8.城镇建设规划控制区的农户;
9.无房户;
10.未录入“全国危房存量系统”的农户且实际条件不符合农危改政策要求的对象。)
享受标准:2017年贫困户一、二、三级危房,户均补助分别为3.5万元、1.5万元、1万元;困难户一、二、三级危房,户均补助分别为0.5万元、0.3万元、0.2万元。
申办流程:
1.属于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农危房户,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3.乡(镇)人民政府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将符合补助条件的拟补助申请人名单、拟改造方式和拟补助标准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审查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农危改领导小组。
4.县农危改领导小组汇总各乡(镇)情况,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批结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聚居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成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对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官方邀请:我刚刚在网上查询了一下,各地的经济状况不一样,所以赔偿方案也不一样,中央对地方的要求是,不要因为拆迁而降低被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只能提高生活质量、水平,也就是不能给被拆迁人造成经济负担,在这一个大前提下,各地会制定相关的规定,比如根据所在地地价、房价划分赔偿,大多地方采取旧房评估方式给予补偿,另外还要给予其他方面的补偿(比如过渡费、家电迁移费、其他附着物的赔偿、安置费等等,这些都是根据当地实际经济情况补偿的)宅基地补偿是用分配的新房建筑面积补偿的,比如一块宅基地给予360平米新房使用面积。在城镇中一平米给予新房一点二平米的补偿等,这些主要是被拆迁户与拆迁管理部门的协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各地的经济状况不一样,所以赔偿方案也不一样,中央对地方的要求是,不要因为拆迁而降低被拆迁户的生活水平,只能提高生活质量、水平,也就是不能给被拆迁人造成经济负担,在这一个大前提下,各地会制定相关的规定,比如根据所在地地价、房价划分赔偿,大多地方采取旧房评估方式给予补偿,另外还要给予其他方面的补偿(比如过渡费、家电迁移费、其他附着物的赔偿、安置费等等,这些都是根据当地实际经济情况补偿的)宅基地补偿是用分配的新房建筑面积补偿的,比如一块宅基地给予360平米新房使用面积。在城镇中一平米给予新房一点二平米的补偿等,这些主要是被拆迁户与拆迁管理部门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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