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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又不给打欠条的情况该怎么解决呢?
劳动者,工资,证据拖欠工资,又不给打欠条的情况该怎么解决呢?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企业必须按照约定给劳动者缴足社保费并且足额发给工资,否则,政府执法部门会依法严格处罚违法的企业。私人老板同样必须按照国家政府的法律发给各项劳动报酬与劳动保护用具和办理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并且按时付给工资,如果违反有关工资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规定及劳动报酬与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政府同样会严格依法惩处违法的私人老板。
按照现在国家政府的法律规定:拖欠工资的,如果劳动者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拖欠工资赔偿金”,政府有关部门(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2333、劳动监察大队、法院)应该依法判处公司(或者老板)按照拖欠工资的数目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款额的赔偿金,赔付给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这是付给被拖欠工资100%(百分之一百)之外的,也就是总共应该付给劳动者125%(百分之一百,加上百分之二十五)款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应该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2333、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告发,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帮助解决这个拖欠工资的事,同时打电话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这是政府提供免费律师帮助劳动者各种问题的电话号码,可以通过这个电话和免费律师咨询,也可以和免费律师商量办法,以便顺利拿回属于你们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资、加班费、提出款、劳动报酬、赔偿金、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等各种利益及权益)
1、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劳动者(农民工、职工、员工,民工、工人、所有的打工者)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3、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金。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金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第一步应该争取协商解决,可以直接找企业法人代表、企业老板、财务部门、财务经理。能协商解决最好,协商不合理就向当地的政府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告发(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局里的劳动仲裁科、工商管理局、建设局、法院、监察部、12348法律援助热线电话,都可以,会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帮助的)
记住:应该要有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证据,比如:协议合同、欠条、有关拖欠工资和索要工资的录音、视频录像,上班打工的打卡记录,上班劳动工作的视频录像,曾经填过的各种表格、之前曾经领取工资的凭证、领取物品的凭证、上岗证、出入证、胸章、胸牌、臂章、单位发的工作服工作帽、单位发的劳保用品、各种各样的文字材料资料,微信上短信上电脑上涉及双方发给工资数目与拖欠工资及索要工资的各种信息、介绍人、中介人、知情人、证明人,等等,都可作为事实证据。有事实证据,政府有关部门就能帮助你们劳动者顺利办好案子,便于顺利拿回属于你们的各种合法权益(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赔偿金、等等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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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时间不发,应该咨询法律部门,国家专门有这方面的政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知道您做的是什么工作,我姑且假定成立劳动关系吧(是否成立劳动关系,可以参考我发布的关于劳动关系的小文章)。对于用人单位欠薪,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一、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二、申请劳动仲裁。如以欠薪为由提解除,还有经济补偿金。
三、申请支付令。如果关系清楚,数额明确,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四、找第三人介入调解。
以上,供参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先协商,再去投诉,最后仲裁。只要证明自己实际工作了,老板要证明工资已发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电话录音,和同事干活记录。谢邀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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