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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价比比较高的重疾险有哪些?
恶性肿瘤,合同,保费性价比比较高的重疾险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消费型的重疾保险便宜实惠,但大多是定期的,适合初入社会的小年轻人。资金允许的话,还是建议办理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推荐一款泰康养老新上线的健康有约重大疾病保险,性价比非常高,供你参考选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了解了解人保的无忧人生(至尊),重症三次陪付。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太平福禄康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适合自己的保险,才是最好的保险。
问题问的比较笼统,但通常来说,消费型重疾险的性价比较高,更适合大多数家庭。
下图附带了目前市面上性价比最高的几款消费型重疾险,仅供参考:
微信公众号:吐逗保
用轻松诙谐的口吻,解读严肃认真的保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和你情况基本相同“屌丝”级别,同样的想法。后来朋友介绍微众银行承保“国华至尊宝*重疾险”¥414/年起,重点:承保81种重疾,价格更低,超高性价比哦!给自己给家人一份健康保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国寿康爱恶性肿瘤疾病保险产品
利益条款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期间
满期年龄分为六十周岁、七十周岁和八十周岁三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满期年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满期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恶性肿瘤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
1.首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本公司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2.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且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恶性肿瘤保险金后,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第二次患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本公司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
3.第三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第二次患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且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后,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内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第三次患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三次恶性肿瘤保险金。
本公司相邻两次给付的恶性肿瘤保险金,后次恶性肿瘤确诊日需自前次恶性肿瘤确诊日已届满三年。本合同的恶性肿瘤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当累计给付的恶性肿瘤保险金达到三次时,本公司不再承担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的责任,本合同终止。
二、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照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继续有效。该项责任的给付以一次为限。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若本公司已经给付或应给付首次恶性肿瘤保险金,不再承担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三、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恶性肿瘤,若本合同恶性肿瘤确诊日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内,则本公司豁免被保险人恶性肿瘤确诊日以后的本合同的保险费,视同投保人交纳了恶性肿瘤确诊日以后的本合同的各期保险费。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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