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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由夫妻共同申请,离婚后该油谁来负责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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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房贷由夫妻共同申请,离婚后该油谁来负责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夫妻离婚涉及未还清房屋贷款怎么处理?
一般来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购房,不管房子是写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写夫妻两人的名字,贷款手续都是由夫妻两人来办的,从法律上讲两个人都有还贷的义务。当然,从形式上讲,一人作为主贷人设立银行账号,并从该人账号上还款,这是操作形式。
当夫妻离婚时通常要处理这套房屋归属同时也会处理贷款问题。一般来讲不管是双方协商还是法院判决,通常是判决房归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而贷款就由得到房屋的一方继续来偿还。
如果房子登记在一个名下,且房子分配给原登记所有人,这事儿处理起来就比较简单明了,原本就不具名的人拿到补偿就跟房子和贷款都没关系了,一切后续还贷事宜都是由登记所有人来处理。
如果房子登记在甲名下、由甲的账户还款,但离婚时却分配给乙,也确定由乙继续来还贷怎么办?这时就相对复杂些,在贷款未还清有抵押的情况下,想要变更房产登记及调整还贷人,这要经过银行同意,如果银行同意都做好变更一切就很明了。但如果银行不同意在贷款还清还变更所有人呢?这时就只能由乙先使用甲的还贷账户来还贷,到还清贷款后再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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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战律师,CCTV“热线12”栏目直播嘉宾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协合同法专委会委员,主要从事民商案件诉讼业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情况下,一般应由得到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房产,那么无论是不是夫妻双方共同申请有关房贷,该房屋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因此负担的房贷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那么,夫妻双方一旦离婚,所负房贷该由谁负责偿还呢?这取决于该房产由谁获得。如果双方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得到房产的一方应当将房屋首付款和已还房贷部分中的一半价值,用金钱形式补偿给另一方,并且独自偿还剩余房贷。
相反,如果双方仍然约定该房产由双方共有,那么所剩房贷还是要由他们共同偿还。只不过,离婚以后男女双方的经济形态就不是“融为一体”的共同共有了,其中一人单独偿还房贷也不能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这时候男女双方要共同还贷,就必须要每人每月各出一半了。
当然,离婚后男女双方无论怎样约定房贷偿还事宜,这份约定都只有内部效力,而没有外部效力。对于贷款银行来说,仍然可以要求男女双方共同偿还剩余房贷。比如,甲男乙女离婚以后,约定房产归甲男所有,剩余房贷也应由甲男偿还。但随后甲男没钱,贷款银行有权要求乙女偿还。当然,乙女迫于无奈还钱以后,有权向甲男追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综上所述,即使离婚以后,夫妻共同债务虽然可以在内部约定如何分摊,但在外部仍然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债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虽然房贷由夫妻共同申请,离婚后要看房屋的所有权归谁,房屋的所有权归谁,谁就负责继续缴纳房贷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想如果哪一方条件好就承担起一下,离婚了也大大方方的必敬,夫妻一场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再过一个礼拜,马上就是我们中国传统的节日春节了,在这里呢,首先祝大家年快乐万事如意猪年发发发。
下面呢,回答大家的问题,房贷由夫妻共同申请,从这句话来理解你们的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的时候该由谁来还呢?这个取决于在你们离婚的时候,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关于房子这个财产来说,是怎么约定或者怎么判的?离婚以后谁还银行贷款,取决于这个房子分给了夫妻哪一方,分给了谁谁负责偿还剩余的房屋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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