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被执行人为公司没有履行债务能力,能否申请两个股东加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被执行人,股东,规定被执行人为公司没有履行债务能力,能否申请两个股东加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股东未真实出资,或抽逃出资,经法院审判后仍未足额投资,将最终面临这种结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股东只要履行了筹备开办公司而认缴的出资义务,就不能将其纳入限制高消费黑名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公司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或者虚假出资等情形,可以先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追加后公司股东没有履行义务的才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看股东有没有实际履行出资,如果没有履行出资,可以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比如注册资金1千万,两个股东每个500万,没有实际出资,就能追加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债务的主体是公司,而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主体,该公司在没有破产清算之前是不能够把股东列为被执行人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公司注册资本多少,实际出了吗?钱去了那里!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