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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员工请了病假,但是在朋友圈看到了她去旅游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病假,员工,规章制度一个员工请了病假,但是在朋友圈看到了她去旅游了,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既然你已经批准了,那就是人家的自由时间。当然,在他回来的时候你可以向她要去医院开的病历。如果拿不出来的话,以后请假就没那么好请了。我们之前上班的时候就是这样子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请假的频率,如果偶尔一次两次,也是被逼无奈,如果经常性的这样那就解除合同吧,玩个够让她!不过这个人也够傻逼的,晒图不知道屏蔽单位同事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本文不就个案发表看法。只结合已有司法判例,针对“利用病假旅游”这一情形,分析推测其背后的裁判逻辑。仅供参考。严禁不区分具体情况和案件事实,生搬硬套。如欲采取行动,需要携带证明材料与律师面谈。
企业面对其认定的员工“利用病假旅游”这一情况,一般会以该员工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理由辞退员工。认为病假期间旅游不符合病假初衷且也有违诚实信用原则。理由成立,合法解除;理由不成立,违法解除。那么,如何来判断前述“理由”是否成立呢?其中会涉及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员工是否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主要是病假期间的外出是否属于旅游)、违反的程度是否达到“严重”的程度。具体来说,
1、企业规章制度应合法有效。合法有效是指规章制度的制定内容、制定程序、内容公示都要合法。规章制度的内容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不能有损害劳动者权利的内容。规章制度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并且要向劳动者公示。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有的地方认为即使规章制度没有对特定情形进行规定也可适用诚实信用和职业道德原则来填补。例如有的法院认为,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法律上的平等和相互尊重。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有悖相互尊重和信任,导致劳动合同失去继续履行的基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司法实践中倡导用人单位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但是不能苛求对劳动者的日常行为事无巨细地作出规制。对于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中没有具体涉及的情形,应当遵循民法基本原则加以理解适用,而诚实信用原则不但是劳动者应当恪守的社会公德,更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和履行劳动关系的基石。因此,具体到病假这一块,即使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未对劳动者休假地点作出限定,但是劳动者休假期间的行为应当与其请假事由相符。
2、员工要有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企业需要充分举证员工在病假期间的外出等行为属于“旅游”与请假事由不相符,不具有正当性。如果无法证明员工病假期间的某特定行为属于“旅游”,不具有正当性,可能也不会被法院认定为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例如有的判决本院认为部分有这样的意思表示:但某某公司提交的郭某朋友圈截图的公证书仅反映出郭某在2017年8月19日及2017年9月24日有外出爬山行为,曾发布微商信息,并不足以证明郭某存在某某公司在仲裁及一审主张的其到处旅游休闲、为其他公司工作、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此外,郭某外出爬山的行为不能直接被确定与病休医嘱相悖,发布微商信息发生在其休病假期间,并未对其本职工作产生影响,亦未构成某某公司所主张的违反公司商业道德行为准则,某某公司据此主张郭某严重违反其公司规章制度,缺乏依据,本院不予采信。证明病假期间存在旅游行为(不具有正当性,与请假事由不相符)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绝对是个技术活。
3、员工的违反行为要达到“严重”的程度。关于何为严重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从违反规章制度的动机、次数、后果、影响、损失等几个方面考虑,如造成的后果或者影响是否严重、是否多次违反、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失、是否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等。已经失效的《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也可以被用来参考。该条例中有有这样的规定,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一)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二)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 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三) 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四) 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五) 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六) 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七) 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具体到病假期间旅游这一情形,如果病假期间外出行为被认定为不具有正当性,法院一般会认为这种行为属于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即使企业的规章制度里没有就病假旅游这一情形进行具体规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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