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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只有人防车位,要不要买?
人防,车位,业主开发商只有人防车位,要不要买?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开发商只有人防车位,要不要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人防车位根据国家防空法的规定有二种,一种是国家鼓励投资者修建住宅可用于防空的车位,那就适应于谁投资谁受益,问题是这样的情况在现在的房产开发中很少,不具有操作性。第二种就是防空法强制规定的住宅建筑中必须要修建的人防车位。现在许多建筑中的标注的人防车位,开发商最喜欢以未计入公摊,采用谁投资谁受益的说辞将大部分业主唬得感觉有道理从而买的买,租的租,结果就是人傻钱多好过秋。少数较真的业主即使在律师陪伴下去规划局,物业科也不会问出个清楚的,因为他们都不会肯定回复,但会让你相信属于开发商所有,人防办也会说由开发商管理,因为这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也利于管理和社会稳定,受损的就是法律规定和业主利益,对于人防车位应是业主使用,国家人防办管理。理由也简单,政府出政策建立在全体业主建筑物下,不计入公摊又没有法律规定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作为经营房地产买卖的企业,所有卖出的房地产必须是有产权的,经过登记缴纳了税费的,但凡交易之物没有缴纳税收,在我国应该还没有,即便是你自己养的鸡生的蛋,进行了交易实际上就有税的。你的鸡吃饲料,你买的饲料就交了税,你的鸡在田里,山里吃野食,你交了承包的田地税。有一样古老的交易不交税就违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什么是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是指位于人防工程中,由国家投资、国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出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建设、所有权归国家,经营管理与收益权归人防工程投资者的停车位。
民用建筑地下室人防车位一般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建设。
二、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谁?
《人民防空法》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国防法》第三十七条和《物权法》第五十二条均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简单说,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国家,开发商无权出售。
三、人防车位使用管理和收益归谁?
《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人民防空设施不受侵害。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
简单说,人防车位平时使用管理和收益归开发商。
四、不能买卖,就只能租赁,开发商是怎样做的?
一般来说,开发商会采用长期租赁的方式变相出售人防车位。租用小区的人防车位要签订租期较长的协议,有的30年,有的50年。而总租金与购买有物权车位的价钱相差无几,且一次性收取费用。
《合同法》规定出租的期限不能超过20年,超出部分会被视作无效。于是,有的开发商就签订20年租期。期满后,业主可以根据合同无条件自动续约。
五、国家对人防车位的管理
《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管理办法》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但并未限制投资者的使用方式,没有限定出租年限。
六、地方对人防车位的管理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
综上所述,人防车位的所有权归国家,开发商无权出售。人防车位平时使用管理和收益归开发商。开发商可以租赁,但租期不能超过三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为了能使你的生活便利,建议你买,这里说啥也解决不了你自己的便利。
可能有无数人和你讲法律体系,告诉你人防车位归属等等一系列的,可是无法解决你生活便利问题,因此先买了再说,首先是自己有这个需求,先满足自己需求,至于大家说的法律问题也是社会存在的问题,不好解决,因为全国都这个样子,一旦打破现有的问题,那么就是全国业主攻击问题,受不了的第一是政府,因此说那么年也无法真正落实
所以,按照自己的需求,听太多也没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人防车位,按谁投资谁受益,开发商有权出租,租期20年满后,默认是继续有使用权,如果是刚需,趁早买,因为为自己方便,后面买更贵,还没好位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说的很对,但是没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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